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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旭光文集

行成于思,毁于随 个人门户:hexun.com/zhengxuguang

姓名:
位置: 北京, China

星期六, 十一月 05, 2005

道德与自杀

禁止自杀是个不可思议的想法,自杀是人的天赋权利,对于一个“痛不欲生”的人,当然他有自我解脱的权利。你看,49年后的共产党常把受迫害者的自杀称为:畏罪自杀,抗拒改造,自绝于党和人民。既然这个世界还没有废除死刑,既然国家都可能取他性命,他却为何不可决定自己的生死。难道一个人对自己的身体没有完全支配权吗?人都死了,对于一个决意自杀的人,何谈现世利益之评判呢?你凭什么说“死亡”不是他的最大利益和快乐所在呢?
自杀,对于自杀者的利益可能是一目了然的。那就是,假设他不存在对环境的误认的话,死亡即是他的最大利益。而对一个人群来说,在个别时候还会鼓励自杀行为。我们往往把他叫作“封建的道德观”,个人主义不主张自杀,但是在历史上也有“不自由毋宁死”的名言。
道德不鼓励自杀,就应当禁止自杀?当然,道德会谴责自杀,因为一个自杀的人往往中断了他的义务之履行,因为自杀者的突然死亡中断了他的个人责任和义务的履行,比如:工作的交接,家人的抚养,债务的清偿。。。对于他所负责任和义务的人会造成损失。但是,对于一个以消灭自我达成个人之死亡,宣告了个人责任义务关系终结的人,道德也不好多说什么。道德往往谴责了这个人。
我们也看到这样的例子,就是人们会歌颂宁死不屈,自杀殉节的人,中国既有“好死不如赖活着”的活命论 ,也有“杀身成仁””“舍身取义”的“慷慨就义”。对于作为人群的最高利益而言,自杀往往被道德所嘉许,尽管我们常会认为这种道德是残忍,虚伪的,但其实中间也有明确的价值在。
我们往往会被一个时期的潮流所动,而将当时的流行道德当作道德真理,而当世界陡然改变不知所措,对于隐藏在人性背后的力量,它们可能演出的戏剧组合,我们实在是知道的太少了。

道德不能以功利主义来解释

“人本身是目的”,语焉不详,这个人是个人还是全体?如果是个人,功利原则应用于个人就等于取消了道德,因为每个人为了达成目的都可以不择手段,无需顾忌抽象的道德律,因为对他而言最大快乐成了道德,而所有的恶行并非都会被戳穿和谴责,而以作弊被发现的概率来决定是否作弊的显然不能说是合乎道德的,因为会被发现才不作恶的动机也很难被视为道德的。
作为“整体的人”的“人本身的利益”就是道德习俗法律本身,可是“整体的人”不是人,“他”感受不到快乐。简单的说,道德不是为个人张目的,一定是对人群而言才有意义。
功利主义的标准解释不了道德,功利主义必然是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的,因为它把所有人的快乐的最大化作为标准,就失去了基本人权的尺度衡量,也是导向社会主义的产物,因为只有全能的政府才可以和可能判断什么是符合所有人的最大利益,综合了长远的和眼前的,尽管现在我们认为这个也做不到。
一般的说,没有人比当事人更有权利评判自身的利益。也许有知识的不对称,也许当事人不懂得其自身利益和快乐的最大化所在。但是谁也没有权力没有办法指定有“哪个人?”比当事人更清楚当事人的利益和快乐。
个人的利益太独特了,其他人怎么能去判断呢?就象,很多人需要钱,但是钱本身不能吃不能喝,它是实现个人目的的手段(除了财迷外,他是要通过钱达到富有感,精神性的),但是用钱来达成的个人目的确是无法列举得尽的。
全部真理也是个假设,就像我们说“一个无限大的世界”一样。我们永远无法穷尽他,即使集整个人类之智力。理性的有限性是可以被理性认知的,这一点说明任何个人和组织的专断是不合理性的。所以说,对“天”的信仰倒是个比唯理性主义更有理性更有价值的东西。
道德是内省的,而法律是外化的,法律精神和道德精神相背离,这个是大陆的成文法常常对于传统道德造成破坏的一个主要原因。因为法律不是道德的某种抽象。道德和法律的不同源,反而使法律成为道德的破坏者。
这里牵涉一个文化“现代化”的命题,当一种极具竞争力的市场文明随着开放社会来到,道德标准的变化也和社会的转型相伴随。往往古老文明是以其年轻人的融入新文明秩序而使老文明逐渐萎缩。这个过程无奈而残酷,但是总比人为的“文化大革命”好的多。另一方面,说实在的,对于我们的父辈们来说,从一个封闭的被计划的文明,改为接受市场文明,何尝不是一个文化大革命!

自由论纲

一。引论

1.自由与平等,法治与民主。

现在中国,随着自由经济的发展,民间社会的复苏,政府逐步退出个人事务和公共事务,自由平等,民主法治都在发展,自由和法治因其消极性和个人化,不像作为集体感受的平等与民主引起更大的喧嚣和关注,而且由于学校教育以集体主义,社会主义为价值方向,受教育青年的利益和他们的感受是冲突的,他们从理论思维上更容易接受以扩展了的人人平等为基本要义的社会民主主义说教,更容易被社会平等和社会民主等奇奇怪怪的口号所吸引,这其间,对平等概念的不当延伸,理性思维的不当扩张,民主与科学的滥用是现代型专制的心理基础。

民族主义者对民主的滥用:现代的革命党将个人自由的状态斥之为“一盘散沙”,企图通过“民主”的民众动员之强力将一个个生动的个人鞣制成“坚如磐石”的集体。 如不成功,他们就推崇开明专制了(国民党是也)。

而科学主义的泛滥,则是要以唯理性主义来面对和批判一切传统。失去了传统的资源支撑,最先引入的自由主义思想无力抵御现代专制无情的虚无主义的霸道。

这里,需要对上世纪所谓“五四”新文化运动作出的一个重要批评就是,引入的“科学与民主”,对习俗传统的批判,对个人自由和法治的轻蔑和否定。

“打倒孔家店”,是一个典型的对传统文化的误批判,按胡适的说法,这是因为保守势力借孔子做挡箭牌,所以只好来打孔家店,与孔子本人的思想倒无干系。

80年代大陆知识界的文化批判仍然是这样,无视于当代源于现代西方社会主义的政治一党专制现实而去批判千余年的文化传承。

2.关于无知之知,个人自由的基本理由。

个人的自由是可以以其反面来肯定,一个就是因为所有的知识都是存在于个人的理解之中。一个个人的行为和思考的信息是个性化的,私人的,用来支持他的决策的,其他任何个人和组织都很难体察决策个人的心理欲求和个人处境。

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的传统知识, 经过世世代代的传承,对当今而言,价值和谬误是纠结在一起的,而且往往是以今人看来蒙昧迷信的方式显现,虽不能明确知察其全部意义,但其间确凿含有对人类有益的宝贵价值。

由信仰支撑的,无法量化的知识系统__宗教,传统,习俗,文化,道德,哲学,形而上学,法律,货币,交往规则.皆被唯理主义者视为愚昧,无理性之物,需要理性证明,否则即应推翻的教条,旧的保守,反动,阻碍发展的意识形态。

由于所有的既得利益,无论是个人的还是集体的,都非人类利益之所在,都不应以人类利益之名支持和反对。

人类利益的所在是“非人类设计且或许不能以理性证实或证伪的知识,经验积累”(哈耶克) 从人类理性的性质看,“人是不可能认识自己”。 思维搞不清思维

宗教与迷信非理性知识:禅宗大义“佛祖拈花,伽叶微笑”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知识,体味与意会。

二。自由

1.言论自由是自由的起点

我们不是圣人,可以折中两种对立意见,所以我们需要执一端时容忍另一端,免得伤害公益或者我们自己的利益。

2.言论自由减少交往成本

言论自由使每个人的语言被视为无压力的负责任语言。

这样就使听者对言者形成前后同一的印象,并使言者为自身信用和自身形象的前后同一与合逻辑,不得不慎重发言,且在众人要求的自身形象的“同一性"压力下,保持前后一致性。并且在创新时倾向于服从既有已表达的价值系。

一个自由的社会必然是个倾向保守的社会,因为言论自由表达所形成的个人形象定位鲜明,使每个人的交往选择成本都降低了,也使个人,组织倾向于固守已有定位和形象,改变要付出原有价值流失甚至产生副价值。

一个人如果轻易改变自己的定位和立场,会付出很大的代价,自由与责任共存。

相反,在倾心于否定言论自由的集体主义,造就的千人一面的服从之群众,放纵恣肆的命令之领袖。还有特立独行的精英分子御准的孤独演出。

从较长时段看,反倒常会造成翻天覆地的巨变,是最不稳定的。

3.相信的自由(信仰自由)与言说的自由(言论与出版自由)

采访与评论自由。

4.自由不是什么

自由不是权利的列举,不是权力的伸张,自由不是内心无碍,不是征服自然,不是生活改善而是强制的最小化。

5.自由的戒律和道德:

你不可强制别人的自由行动。你对自己有责任,你需承当自由选择的结果风险。 除了交易,你不可偷盗,抢劫,诈骗。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之所欲,勿施于人。

6.自由与平等

自由是强制的不存在,是个人即可感受的;平等是无歧视,需要与他人比较才能感到。

在个人自由而言,他的行为不应当受到任何人的强制或干预,除非他的行为是在强制或干预别的个人。基于这个基本共识可以引申出法治秩序。对游戏规则的信守不光是秩序的保障,也是自由的保障。而规则的形式与内容应当是平等对所有参与者。(不管他是否为规则的制定者,或执行者)应当排斥超越规则的特权,规则也不得对特定参加者作出歧视性规定。

关于个人的“事实”平等,我们以事实观之,由于每个人的个体不同,古今中外,没有结果平等,也无起点平等,机会也不平等,事实上,人人生而不平等,如果强要平等,那就得采取对一些人优惠而对另一些人歧视的不平等作法了。

就像自由应当以奴役与强制来的不存在来定义,平等应当以他的否定意义即"歧视"之不存在来定义,就是每个人应当受到法律(私法)的无歧视对待。我们只能要求游戏规则对所有参与游戏的人无歧视对待,裁判不得参与竞赛和在竞赛进行中临场修制规则。

平等推行的规则是现代自由的形态,它不容忍有自由人,贵族和奴隶的法律身份划分

7.国家是妨碍自由和保护自由的壁垒

运背不要怨社会,命苦不要怪政府。

8.无计划的社会与有计划的个人

个人的自由即社会的不自由,个人的计划即社会的无计划

9.自由肯定只能在和平的,松弛的气氛中生长。

英美中央政府的扩张与一战,二战,冷战有直接关系。包括恐怖主义都加强了自由世界民主政府的专断权力。

10.资本主义与自由

自由市场竞争规则和秩序,被社会主义者重新定义命名,称为“资本主义”,核心是个人财产权和自由市场。

社会主义当然是个诉诸于大众时的“好词汇”!它要是直接说“个人财产收归集体所有,或者全民所有;取消自由市场”就把人吓跑了。

在我从各方面看来,社会主义者口中的资本主义就是社会主义者心中的自由竞争的市场规则和秩序。

就像现在自由主义者口中的现代极权主义就是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的代名词。

是一种话语霸权的需要,只有语义学区分的必要。

开放之初的大陆市民就把菜农进城卖菜自发形成的交易场所叫做“自由市场”。

11.现代公司制度对个人股东财产权的侵害,个人自由的基础是个人财产权:

现代公司制度支持了管理层和大股东对个人股东的财产权力的侵犯。

a。公司利润分配,个别股东有权取回当年全部公司股东净收益。其他股东不得以表决方式阻止。

b.法人控股型公司。大股东从子公司向关联公司进行利益输送。应视公司股东中“法人”股东为利益搭车者,取消公司股东中“法人”股东的表决权,由公司中的自然人股东实施公司股东全权。

三.统治:人治与法治

A.人治:

a.少数人的独立统治(世袭与暴力)

b.少数人的代议统治(多数同意的,议会民主行政独裁)--现代民主制 c.多数人的直接统治(多数人的表决):直接民主制--古老的理想的形态,有可能在网络时代再现。

全体大会的多数直接表决制和多数代表事务性授权表决。后者只是限于技术条件而已,在当代网络情况,会

有很多被前者取代。

B.法治.

我们是需要寻找宇宙大爆炸的基点,即现代人类文明的结构,游戏规则--法治的起点。

人需要被统治,文明的统治是游戏规则即法的统治,人对人的统治越少越好,在我看来,除了在最消极的(不告不理)权力部门--法院保留一部分自由裁量之权。行政区域的统治应当尽量向服务转型。由尽量多的公司的服务来代替政府的行政。



四.民主

1.民主政府和独裁政府都有可能是人治政府,通过独裁者和强势人民的意志对他人的强制,对牵涉到个人自由或个人利益与个人情感的公共领域事务的专断决定和管制。

尤其是行政机构,还留着暴力时代的痕迹,不单对全体个人的公共领域“管理”,而且此种管理常常进一步侵入到个人更私人的区域,如财产,行为,思想。。。

轮流做庄的政府还有可能是民主强势集团对个人的暴虐,因为他们都可能实施一些政府“政策”,去调节个人自由,而不是仅仅满足于实施公共治理或提供公共服务。

独裁与民主,差别在于前者大多是外在于人民的,而后者大多是人民选举产生,是人民“自己的”政府,当然也有人民选举的自己的独裁政府,

独裁政府也好民主政府也好,都有可能不受法治约束,如果不受法治的约束,他必是专断的。是对被治理个人的侵犯。

2.有限权力的民主政府

民主是人民对提供公共服务产品的政府的竞争性选择。是市场机制在政府产生系统的规范引入。在政府为世袭权力把持的情形下,可以想见,最好的议会(人民主权的行使者),独立的司法,都会压制一个大政府的生长。不但从议会延伸行政权,而且以司法权,以法治的力量制约之,法律不但是用来规范民间个人之间的游戏规则的抽象,而且也制约政府行为,迫使他依法行政。议会则监督约束其施政。

民主也常蜕变成为民做主。侵害个人自由 3.民主也好,独裁也好,都是对那些持反对意见者的专断,而这种专断是越少越好。

那些以自由之名反对独裁专断的人,反对民主专断的人,往往强调了每个人都有可能遭受独裁者或民主强势集团的侵害,来呼吁强势者放弃专断,遵循自由,但是这些人往往忽略了:所有的个人都可能受到专断侵犯,但是概率不同!在独裁专断国家,与统治集团有关联者,被侵害的概率很小,而侵害别人的概率很大。在民主专断国家,与强势集团有关联者,被侵害的概率较小,而侵害别人的概率较大。

这就是说以诉诸于利害的考虑去说服他们(专断社会的专断者和专断群体)遵循自由,接受法治,放弃专断,是很难的事。

4.将行政管理转成服务,或者说将“管理型政府”变成“服务型政府”的最好方法是消灭政府,替代以公司,公共领域治理由竞争性的提供公共服务的公司实施。

其背后的主权体应当是民选的长期议会,负责制订税收政策和财政政策,作为发包方监督那个“公共事务服务公司”,执行习惯法精神的法院系统保障法律规则体系的合法运行。


五。自由的城市(一个可能实现的乌托邦)
自由无政府主义

政府服务的公司化,一个既非独裁政府也非民主政府的非政府方案。

公共事务服务的提供实行竞争招标,保留立法机构,政府完全公司化,打破民主政治中的公务员本地和部门终身制,政务官本土制。取消地方政府,清除掉哪些怠工的官僚,将常规政治中的“吏治”弊病一扫而光,官僚主义一扫而光。

由代议制议会制定税收政策和批准财政预算。议会聘请市长和他的办事机构。并且将各类公用事业发包给竞争性公司,包括税务,警察,财政。。。

军队采雇佣兵制。

货币由非政府机构竞争发行。

政府退出货币管制。

六。 思想家对自由概念的贡献

1.哈耶克对自由和法治的贡献:

每个人独立决策行为,不受法律限制

每个人不得强制他人自由,否则法律制止

每个人不受他人强制,否则法律制止

哈耶克的自由与平等:自由(来自他人)强制的不存在,平等(来自他人)歧视的不存在。

  资本主义提供了最大限度地消除身份歧视的可能性:所有的人都是世袭的消费者,而雇佣者和受雇者不是永久世袭的,雇佣者不是永久不变的,受雇者也不是永久不变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金钱面前人人平等使身份地位的阶级划分弱化了。

哈耶克所说的自由,在哲学,政治,法律,文化中都是指个人不受他人的强制(甚至奴役),我感觉他只是按照“自由”的古典含义来理解它,并不想扩展它的意义。而现代自由主义是把个人的“自由感”扩展使用了,按照自由感来说,知识的进步是自由的拓展,可称“认识的自由”,相对更多的物质满足,可称“满足的自由”,实现手段和能力的增长,可称“实现的自由”;甚至从个人扩展到群体,叫“集体的自由”-民族自由。这些都是对自由的原初意义的扩展使用,因为个人感受类似而诉诸于感受的与自由毫不相干的其他概念,之所以称自由之名是为了引发个人的共鸣。

2.对伯林“积极自由和消极自由”的划分的看法。

哈耶克对看不见的手当然做了全面阐发,而伯林的两种自由却是我不喜欢的,面对集体主义的非分要求,他是被动的回应。按我的想法,自由就是哈耶克说的“个人自由”,,作为公民政治权利意义的消极自由和福利分配意义上的积极自由两种说法都让我不能接受,个人自由的不受限制是先天的假定,不是列举的权利和权力。难道说作为侨民居于他国,无议政参政权和分配权,就没有自由了吗?

3.关于密尔的论自由

密尔的贡献a.为什么要提防民主呢?"至于所谓人民意志,实际上只是最多的或者最活跃的一部分人民的意志,亦即多数或者那些能使自己被承认为多数的人们的意志。于是结果是,人民会要压迫其自己数目中的一部分;而此种妄用权力之需加防止正不亚于任何他种。"

b.下面这段话是波普的证伪主义原始表述:"我们的一些最有根据的信条,并没有什么可以依靠的保护,只有一分对全世界的长期请柬邀请大家都来证明那些信条为无所根据。"

c.下面这段话被弗里德曼引申为教育券制度:

政府在儿童教育问题上应担当的角色"政府只要决心?要?求每个儿童都受到良好教育,并不必自己操心去?备?办这个教育。做父母的欢喜让子女在哪里得到怎样的教育,这可以随他们的便,国家只须帮助家境比较困难的儿童付学费,对完全无人负担的儿童代付全部入学费用,这样就足够了。"

d.关于竞争失败者"社会对于那些失望的竞争者,并不承认他们在法律方面或道德方面享有免除这类痛苦的权利;社会也不感到有使命要予以干涉,只有在成功者使用了不能为普遍利益所容许的方法如欺诈、背信和强力等方法的时候才是例外。"

e.个人应当可以自己承当风险实施自由。

"人们应当有自由去依照其意见而行动,也就是说将其意见在生活中付诸实践,只要风险和危难是仅在他们自己身上就不应遭到同人们无论物质的或者道德的阻碍。"

"个人的自由必须约制在这样一个界限上,就是必须不使自己成为他人的妨碍。但是如果他戒免了在涉及他人的事情上有碍于他人,而仅仅在涉及自己的事情上依照自己的意向和判断而行动,那么,凡是足以说明意见应有自由的理由,也同样足以证明他应当得到允许在其自己的牺牲之下将其意见付诸实践而不遭到妨害。"

f.密尔的《论自由》不恰当地指责了社会。

社会是个不能负责任的替罪羊。个人,宗教,组织,国家才是真实存在的力量

“凡提倡一条新真理的人都应当象并且已经象站在乐克里人(Locrians)立法会议中那样,要建议一条新法律时,脖颈上须套一条绞索,一见群众大会听他陈述理由之后而不当时当地予以采纳,便立刻收紧套绳,把他勒死。”

在上面事例中,我观察到的是乐克里人的野蛮智慧:法律的改变不是小事,需要极端严重地审慎。

“在这一点上,可举流居孟买(Bombay)的巴锡族(Parsee)的情况作为一个古怪的事例。巴锡族是波斯拜火教徒的后裔,是一个吃苦耐劳又富有进取精神的部落。当他们为逃避“开利发”(cal ph 是继承穆罕默德在政治上和宗教上的统治者的称号??译者)的统治离开祖国而跑到西印度时,印度的当局对他们宽容,许他们居住下来,条件是不许吃牛肉。后来那些地区落到回教徒征服者的统治之下,巴锡族又从他们手里继续得到恩遇,条件是戒食猪肉。开头是为服从权威而遵守的戒律后来竟变成第二天性,巴锡族至今还既戒食牛肉又戒食猪肉。这样的双重戒律虽非他们的宗教所要求,但积久却变成他们部落的习俗;而习俗在东方就等于宗教。”

在上面事例中,我观察到的是要尊重一切可能起源极不合理公正的习俗,象清末革命党的强剪辫子,文革强制和尚还俗蓄发,都是以“为你好”的名义,居高临下,对个人人格和个人自由的粗暴侵犯!

4.蒙台索利的自由教育:1。孩子独立决策和行为,不受监护人干扰,除非构成对其他孩子的干扰。2。孩子不应干扰其他孩子工作。监护人要制止3。其他孩子干扰孩子,监护人要制止。

5.胡平的“论言论自由”

"彼处的光明不能自动地取代此处的黑暗;一个无力于向外扩张的政权,并非没有充裕的力量对内压迫,它当然不会千秋万代,像它自己吹嘘的那样,然而却很有可能耗尽我们一代、两代人的生命,"

七。常见的谬见的反驳

1.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是不是实践

检验真理的标准1.是真理(体系)本身,2.是“新”真理表述的逻辑自洽性。

真理是“发现的”。

2.法西斯与纳粹不是右派是左派

法西斯与纳粹是社会主义民主运动的亲生子。法西斯:意为“产生于民众的权力”,是罗马执政官的出行仪仗纳粹:意为“国家社会主义”

3. 没有实质民主民主就是一套保证多数意见的程序,是群体性事务的一种决断方法。

程序民主就是实质民主,严格程序的民主就是真民主。

4.把政府当人--“法人”的迷失。

人可以

政府不可以

因为

政府不是人

政府不是东西

5.反对最低工资制度的理由。

a。契约自由b.竞争自由c.消费者权益。

6.反对“建设公民社会”的提法

一个提出全面社会建构的方案必然通向国家专制,因为所谓社会只是个人,个人与个人自组织,个人与国家之间互动的结果。这种互动遵循着一些事实通行的规则,这些规则的变动不是少数精英分子可以随意设计和预期其后果的。更主要的任务是“发现”这些“事实通行的规则”。

对于个人自由来说,个人自组织越强大,政治的领域(不管是公民为主体还是臣民为主体)越小,对个人的暴力强制越少。

不论臣民社会还是公民社会都可能是自由缺乏的社会。

目下政治的目标是保障自由的法治和有限权力的民主政府。 7.媒体是否有权利封杀异见

答:有。媒体作为媒体,有权拒绝刊登与其精神立场不同的文字,但是当他刊登文字时,不管与其精神立场是否相符,却不应当受国家力量的制裁,除非牵涉到法律的违反。媒体并无义务承当公器。

8.中国农民是支持自由民主的基础性人群,不是实现自由的障碍。

农民的长期的自主生产习惯,千年流传的私有制观念,传统文化的积习,宗族牵连,都是他们本能的热爱自由,反对政府专断。相反,城市中的官场的现代官僚和公办教育的知识分子,各类公营事业和企业的职员,甚至私立事业和企业中的不得志的雇员,反而构成了现代性城市专制的基础人群。

中国不单要打破城市中的专制,也要打破城市对农村的专制,后者往往是通过县城里的吃商品粮的国家干部和农村中的基层党支部实施的。

七。中国人的自由

1.回归前的香港地区是当今世界现实中最好的自由模范

一个个人自由,法治,中西文化合璧的典范。黄大仙与基督并存,普通法与布政司共处。

邓南巡,称再造100个香港。

2.中国当下对个人自由形成侵害的制度

计划生育

户籍制度(暂住证)

行业管制

政法委的超法律特权,“双规”。

中宣部对媒体的干预

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

劳教制度

3.荒唐的计划生育政策:奖励绝种不养孩,惩罚养孩子

应当把生育计划权还给个人

4.农村土地的私有化

可以解决农村人口控制(把计划生育权交给村民,他会按照自己的经济实力和未来预期来界定养育几个孩子),现行体制,生男孩才有地。这就等于是从制度上鼓励生男孩子。

5.全民所有国家经营到国有制的法律鸿沟。人民代表大会的僭权,产权的非法转移,从全体人民到国家。

6.法定休息日的无理规定,对个人自由的干涉,还有夏时制。我们已在无自由中形成了新的习俗,就像清朝的汉人习惯了大辫子。

7.个人自由,反动与黄色

8.取消户籍制度与地方自治的好处。人员与资源的自由配置,各地方制度与政府服务的适应性竞争,各地政府自发产生动力,改良投资和消费及就业,居住环境,争夺资本与人口。

9.当下的主张

私法:要改良

刑法,民法,习惯法(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诉讼法,。。。

公法:要革命

宪法,政府法规,条例。

八.如何分辨假借好词的专断者:自由而正义的法律就是试金石。

那个人呼喊着自由,平等,民主,公平的口号,摇动着爱国民主的小旗,他允诺一切,包括个人自由。

一只分肉的狐狸,他决不会说:我是法西斯,我来了。

静心的观察,细细的谛听,他早就藏在历史的回声里。

他潜步而来,以英雄的形象

以人民的名义

以历史的名义

甚至以上帝的名义

向你袭来

你能分辨他吗?

自由而正义的法律就是试金石。

星期四, 十月 27, 2005

政治哲学家对权力之恶的论述

Otanes:

即使是最优秀的人士如果达到了拥有〔可不负责任的权力〕这样一种地位,也注定会变成最恶的人。


John Milton:

长期持续地拥有权力致使最真诚的人亦将变得腐败


孟德斯鸠:

不断有经验向我们表明,每个被授予权力的人都易于滥用权力,而且易于将他的权力用到极限。


康德:

拥有权力,必定会贬损理性的自由判断。


伯克:

历史记载中的最大的独裁者,都是以最为公平的方式开始其统治的;但是事实的发展却是,这种非天赋的权力不仅腐败了他们的理解力,而且也腐败了他们的心灵。


John Adams::

当权力不受限制和不受制约的时候,它永远会被滥用。” “绝对的权力将使各种人等都中毒并为之陶醉,而不论他是暴君,君主,贵族,还是民主主义者,雅各宾人士或无套裤汉。


James Madison:

人们所操握的所有权力都易于被滥用,而且权力,无论在哪里被授予,或多或少都易于被滥用。


Jakob Burckhardt:

权力本身就是一种恶


Lord Acton:

权力趋于腐败,而绝对的权力趋于绝对的腐败。

星期六, 十月 22, 2005

给关心政治思想和“六四”事件的青年网友的复信

一个笑话,有女欲嫁,东家子贫而美,西家子富而丑,女曰:愿宿东家,食西家。

社会市场经济,民主社会主义,政治上的个人主义,经济上的集体主义,以自由资本主义为生产制度,以民主社会主义为分配制度。种种说法,高大的侏儒,渺小的巨人,大概结果类似于此。

人的愿望经常是自相冲突的,以所有这些愿望束所展现的不同价值为依归的理论体系也难于兼容,为实现这些愿望设置的目的也常常冲突。

我建议,实用的办法,是了解系统的思想,顺着一位大家的思维考察,自会触类旁通。左右两派分别以马克思,哈耶克为代表思想家。且此二人都是对现世有深切关怀者。


89学运当年的事,现在网上资料非常多,足资判断。

可以看看当事人的回忆,网上也有一些。

学运后期的组织分为三个实际上已经互不隶属的组织,按产生时间先后为“北高联”,二为“对话团”,三为“保卫天安门广场指挥部”。对话团温和,指挥部激进,北高联折中。

91年莱因笔会整理的“回顾与反思”是了解“保卫天安门广场指挥部”的一个好资料,指挥部的主要成员在场。

卡玛的“天安门”反映的较真实。

封从德主持的“六四档案”网站资料也很丰富。

对于89学运,我有自己的感受和看法,但不足以作为整体判断的凭据。不过也可以贡献出来探讨,关键是对话者要掌握一些背景资料才好展开。

自由主义和国家

1.市民社会,无政府,法治的扩展


小区的兴起和活动,是民间“市民社会”的一部分,所谓“市民社会”在中国,大概指城市里单位(即国家机关,企业,事业机构)之外的人群以及他们的联接,这部分,即使在毛泽东时期也未消灭干净。“公民社会”是个政治概念,只有发达的市民社会之上,才有健康的“公民社会”。

人人关心政治是不正常的政治,学者们企盼的公民社会是个不正常的社会。一个法治社会必定是个小政府的社会,政治范围狭窄的社会,或者说政治对生活的影响力相对较小的社会。

习惯法治下的人们的常态是“从心所欲而不逾矩”,而法治的维系,不在于作为受雇者群体的中产阶级和他们的思想觉悟和文化水平。而在于作为市场交易主体的强大的资产者的存在(包括雇佣者和自我雇佣者),他们是自由与法治的天然拥护者,其中包括市场化的自耕农。


2.保护主义保护了什么


理论上,我们今天用来反对“地方保护主义”的理由都可以用来反对“国家保护主义”“保护主义”,从理论上,我看不到它对经济有何好处,从企业说,它只是保护了本地的落后的技术和管理,使它更无竞争力吧。受损的是当地的消费者的权益和品位,以及消费的能力。

比如大陆,毛时代的“上海牌”手表款式陈旧笨拙,在国内手表却卖人民币120元,而在国外合计不到人民币30元。而且,一旦开放,这些受保护的“老名牌”就全军覆灭了。

国家打着保护的名义,得利者都是那些垄断企业的资本家,管理层和雇员,受损的是全体消费者和其他竞争性的资本,技术和管理,劳动的提供者(不论他们来自于本地还是外地)。

在自由社会,国家的任务是要为自由市场规则的实施提供法治保障,而不是阻碍资本,技术,管理,劳动的自由流通。不管是以行政的武断干预,还是通过立法形式,都是通过歧视性规定造成对个别人群正当权利的伤害,和对某些人群赋予特权保护。是不公正的非法措施或“非法之法”。

越是不开放的社会,越是特权盛行,而他们所打的旗号确实“保护民族利益,保护国家利益”,实际上保护了既得的特权利益。而那些消费者和竞争性市场要素的提供者是没有话语权的,所以跨界走私,黑市交易,资金外流,人才外流成为常例。落后地区越来越落后,就是因为国家力量被特权势力操控,使本地资源与自由市场隔绝,以至于无法合理定价,价格信号无法指导生产信号,最后是市场失效,国家计划取代市场作用。


3.劳资矛盾与政府角色


政府面对劳资矛盾,应当做的是,防止双方的非法的强制行为进入谈判和交易。比如,资方可能的限制工人人身自由的非生产性规定和行为,资方动用武力维持低价工资,类似工奴制度。政府不应当主动影响劳资双方的谈判结果。政府的主要价值在于为自由市场提供法治环境维护,而不是阻断隔绝资本,技术,管理,劳动,信息的自由流动。

大连日资企业(国企民企也一样,也当作如是观)罢工事件,从网上资料看,我认为,工人可以不伺候了,资本家也可以不雇佣了。只要他们依据事先自由自主的合法约定(虽内容与形式合法,但以暴力胁迫或欺诈达成的契约不算数)行事,就没有政府什么事。而因为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合理预期外的人为损失,受损方都应得到补偿。如资方因为定单不足或有更廉价和优秀的被选员工,就撕毁合约,要给受损者补偿,而工人一方无合法合理原因的加薪罢工,也要给与资方补偿,现在似乎是政府出面买单(其实是全体纳税人,即利益无涉的无辜的第三方买单了),这件事情的最大遗憾,是没有进入法庭程序,没有从法律上判断是非曲直。

除非万不得已,就像政府更迭要用暴力革命的方法一样,罢工不是一个值得推荐的方法,但是也是工会的天赋能力。这里需要判断的是:法律救济绝望了吗?

“剥削”一词应当慎用,工资低不是剥削的特征,剥削当指资方以暴力胁迫或欺诈诱骗的方式从劳方那里得到的不当利益。这里,劳方包括资方以外的所有企业雇员,上至CEO下至临时工。你哪怕工资收入全球最高,都可能是被剥削者,如果资方以非法手段从与你的交易中有不当得利。同类,雇员通过援引社会和国家强制力从与资方交易中的不当得利,也与剥削无有差别。


4.没有自由的生存权是死亡权


相对于生存来说,民主可能是奢侈品,自由绝对是必需品!没有听说那个现代的自由国家因为国家饿死人,也没有听说那个专制国家因为国家不饿死人!这些国家管制:消费,生产,流通,货币,人员流动,物品流动,服务和信息流动...


5.如何看集权国家的经济快速增长


现代国家的崛起,时运是第一因素,文明和信仰是第二因素,制度原因是第三因素,地理资源是第四因素

可能,东亚文明比起拉美和非洲更接近资本主义和市场文明吧。

集权对于经济的好处,是因为他限制了人的全面自由发展而贯注于经济规模发展, 但是也由于对个人自由的限制,他不可能是领先国家而是跟随国家,是领先国家的搭便车者,他的优势是一个自由社会都有的,即模仿能力,他的劣势是创新性和可持续发展力。

对一个起跑速度很低的集权国家,他的最初的加速度总是让人眩目的。


6.法治,税制,保障


是传统,习俗,法律和民意“通过”国家提供法治保障,国家是法治的工具,而不是国家行使法律工具。

国家当然参与了提取了被称为“社会财富”的个人财富。以实现公共职能,哈耶克认为比例税制是公平的,累进税制压制创新企业,个人智力创造。造成大企业的事实垄断和经济停滞。

对于竞争的失败者,应当事先约定提供救济,市场竞争不是两军对垒,无人可以事先确定哪个竞争者是必胜者,哪个必败。

达尔文的进化论,与英格兰自由主义的进化观点相近,哈耶克甚至推断进化论源于历史学,应用于生物学。


7.国家安全和自由


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是自由的基础,如果遇到入侵,当然以前者为重。 当全民皆兵,或者每个人都成为国家人吃国家饭的时候,自由也是少有的。

在外敌入侵的情况下,政府和军队的权力增加了,个人的自由减少了,法治可能冻结,自由和法律都萎缩,命令与服从成为战时秩序的特性。 而在生存策略上,作为手段,它是个选择的过程,在蒙昧的丛林时代,以体力竞争的时代,集体主义是当然的价值取向和普适手段。 军队系统 官僚系统 都是集体主义的。


8.网络经济与自由


网络时代,智力和知识是财富之源,自由主义是当然之选。其实他和商业是密不可分的。

集体主义往往盛行于大陆国家,而自由主义则易行到海洋国家. 往往海洋国家是贸易和商业发达的地域,个人的力量有可能很容易突破国家的壁垒。如同古希腊的雅典,战国时的齐国。有出海口的地域往往有靠商业致富的群体,在为自己事业拓展的同时,也为民间拓展了自由度。

这是贸易和工业时代的现象。

在精益制造的时代,机场的作用也大起来了。

而在网络时代,越来越多的财富来源于网络形态的生产,大陆国家的传统劣势没那么严重了。


9.自由背景下的国家消亡


国家的变迁,共产主义是个铲除了现代文明自由之根基==个人所有权的“乌托邦”空想,而可以合理预期的是: 全球的法治化体系下的国家的消亡。

可以猜想的是,现代国家的立法,司法,行政三权都可能由公众权力蜕变成民间服务机构。

市场,法治以及自由和平等

(一)


1.经济管理和王朝循环


“人们历来把中国历史解释成是一再重复的王朝循环史 ..... 不过,比王朝循环更为根本的是所谓的经济管理的循环。这种循环是从每个重要王朝刚建立时所共有的安宁和繁荣开始的。社会安定的恢复导致人口的增加和生产规模的扩大,从而相应地使收入增多、国库充实。但是,个人野心、家族影响和制度的压力这三者的结合必然迟早会使皇帝们去承担过多的义务。他们将人力和财力分散到公路、运河、防御工事、宫殿、宫廷铺张和边疆战争上。因而,每个王朝在它建立约100年后都开始面临财政上的种种困难。 .... 这是全球通史中对中国王朝循环的解释说明 ”

皇帝们就如同当今的中国政府,他们不希望“藏富于民”,这是对于专制政权危险的,而将举国之资投入到皇家(也可以说国家,反正国家是皇家之国,一回事)事业上,往往不是经济行为,没有投资效益。这样,财政的困难是免不了陷入困境的。

埃及如此,中国如此。

轻徭役,薄赋税”往往是在王朝初创时,前朝积累的庞大的寄生虫群体(直接间接变相吃官饭的人群)被清除出食禄群体,自食其力,也使民间的智力资源增加了。(比如“商人”之谓据说即来自商朝覆灭后的族群多从事商业贸易有关)。“吃官饭“的人群减少,民间智力资源增加,新的统治者往往来自民间,体恤民意,“轻徭役,薄赋税”,与民更始,修养生息,农业和商业都得以恢复。

中国王朝的覆灭,是因为承平已久,无限制的皇权之下的贵族阶层和官僚系统不停地扩展权势和人群,使得利害计算之下,越来越多的人挤入直接间接变相吃官饭的人群,给官府办事,而事生产者事贸易者往往不堪重负,在自然灾害与官府权贵衙役小吏无限制的索求之下,商人破产,农民抛地成为流民。经济循环中止。“经济管理”无从谈起,破坏经济倒是常态。


2.自由市场不会带来“财富平等”,它也不会固化“财富不平等”


自由市场的经济危机是市场对消费与生产的调试问题,和古今极权形态的经济困境的最大区别是:相对于消费力而言,一个是物品匮乏,一个是物品过剩。而且一个是少秩序有管理(专制社会),一个是有秩序少管理(自由社会),不适于类比。

财富的高度集中和少数人的操纵影响,最大的祸首是国家力量的扩张,如果不通过国家的力量,任何少数群体都难以操纵巨大的市场。而且如果在一个市场规则不被少数人也不被多数人破坏的领域,财富的世袭也是不容易的,中国古话有“富不过三代”一说,就是指往往家族后代们相较于创业者疏于,无意理财而破落,因挥霍而败家。这个期间,其他起于贫贱的创新者,就以自己的资本管理能力在资本市场竞争中而后来居上了。

金钱总是聚积在那些善待它的人手中。

如果我们把财产的私有制作为人类文明的地基,那么,均富的自然存在是文明社会的偶然现象,而财富的能够世袭和财富的不均等才是文明社会的常态,除非你以国家力量去人为地“均贫富”。美国和建国之处比起来,最大的问题是因为一战二站冷战,911所引发的中央政府和国家力量的扩张,抑制了自由市场和力量的发育,个人的创新性力量。即便如此,美国仍然是最自由的市场大国,看看财富排行榜和前十名的公司。排在前面的是90年代崛起的信息产业公司和资本以及60年代崛起的个人消费及服务品产业公司和资本。上世纪三十年代的遗存已经很少,那时候居魁首的是钢铁,铁路等公用事业和金融资本。产业热点的转换淘汰掉了那些不能适应转型的资本家。

江山辈有新人出,长江后浪推前浪。真正的资本竞争力是对资本的运用经验和基本管理者的使用经验,资本热点的转型必然淘汰掉那些不适应者, 所有的成功者都多少有不适应症。而新人们却游刃有余,比如巴菲特擅长制造业消费品和商业的公司价值判断。而对信息产业没有辨别力。同属信息产业,就对于未来的适应性和相对竞争力而言,IBM不及微软,微软不及GOOGLE,原因就在于,在一个自由市场中,越是成功早的公司应变能力越差。


3.官商勾结的“特色”经济形态是法治不健全的不完全市场,既不公平也不平等也不自由。


而在一个管理形态的经济中,小企业是永远入不了那些对市场和企业理解弱智的管理者的法眼的,从而真正使那种垄断和世袭更加长久,这个在中国就是官商勾结,国企如此,民企也如此,民间企业家通过通官,买官(过去叫捐官)以逃避官府的伤害,而且还取得相对于与官无关的企业家相对的非市场性非竞争性的权力保护和专断优势。

索罗斯的“恶意袭击”是完全正当的金融市场行为,它使亚洲高速发展的经济中的恶性肿瘤得以清除。这种经济体制的脆弱性不是在市场发达地区,而恰恰是市场不发达的地区。是那些官商勾结猖狂肆意侵犯市场规则(自由,公正,诚信)的后发达地区,没有完成与市场配套的法治的地区。

亚洲经济之所以是高速发展,是后起地区的普遍特点,从管制到开放,对各类资源(最重要者是人力资源)的释放,使经济保持一个相当长时期的增长,就像中国生产线工人是美国生产线工人报酬的二十分之一,加以以中国地皮之廉价,环保成本之低,税率之低,在自由贸易框架下,同样行业中国工人的收入应当超过美国工人才是市场竞争的自然结果。而之所以没有这样,就是源于中美两国国家力量的不当介入。

大陆经济的崛起始于放权让利与开放搞活等一串让市场自由起来,资本主义发育起来的政策,这是国家对民间自由经济由压制到放松的过程,中国经济的崛起,是民间的中国特色资本主义势力而不是官方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势力之功,后者的问题体现在大中小型国企,金融领域,矿产资源型垄断企业,国资局,发改委,证监会,银监会。大到整个体制。


4.自由规则所造成的自由边界


正当的自由规则所造成的自由边界,个人自由的限度企业自由的限度,应当止于对他者自由边界的侵害。换句话,就是每个自由的实体,它有不可以非正当剥夺侵犯甚至窥探的私人领域,不仅他者的自由至于此,国家的“自由”也至于此,法律的“自由”也至于此。

在保障自由的规则之下,所有言行都有边界和禁区,边界如上述,禁区则是:你不可自由的反对自由本身。你既不能自由的侵害他者的自由,你也不能自由的进攻自由的规则,你不可宣传“禁止言论自由”的言论,禁止“言论自由”和“行为自由”的言论当被禁止,就像禁止“行动自由”和“行为自由”的行为当被禁止。


5.帝国主义是自由民主法治的敌人


罗马的崩溃是他的扩张的后果,即在扩张中,国家行政机器和军事力量越来越超越于法治的约束,民间的健康生产性力量让位于官方的掠夺性力量。可以说,罗马的自由,平等,法治是毁于战争的辉煌成就。

法治意义下的自由和平等在战争连绵的时代是无法长存的。两者通行的规则和造成的秩序不同,前者是规则的统治(法治)与自由,后者是强人和强势集团的统治与专制,命令与服从才是它的真规则。这样,法治就由真法律(即对平等对待所有个人的惯例)变成人治的工具,变成统治群体的意志的体现,而意志无常,法也无常,最后法律就堕落成政府的政策独裁者的命令。而在无法治的约束和保护之下,民主也就逐步堕落为寡头统治并进而成为僭主统治和帝制。

自由民主的共和国就这样变成专制专断的帝国。

危害在政府,在国家,不是民间!

美国的民主如果突破法治,二战时期的民主党人罗斯福就曾是美国法治的最危险敌人(从而也是美国民主的最危险敌人,是美国的凯撒)。我不客气地说,如果有可能,美国国内的民主与自由一定毁于征服对他国的政府,或曰帝国主义政策,而不管他打着何种旗号(比如“为了自由为了民主”)。对伊拉克的战争可能有益于美国利益,可能有益于伊拉克人民,可能有利于全世界,但不会有利于美国的民主与自由(不过最初布什起兵的名义可是“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初看有道理)。


6.法治会合理地契合自由和平等。


在一个自由的社会,自由与平等如同硬币的两面,这枚硬币就是法治。平等是法律面前的人人平等,或曰:法律无歧视地适用于每个人。而每个人的经济地位社会地位的不平等却恰恰是这种自由和平等的必然结果。你说的先天不平等就是生而不平等,不同的基因,不同的家庭,造就起点的不平等,恰恰如此,规则的平等对待(法治)才更显得重要,这种平等是有利于每个人的自由的,却不会自动的使人们“事实平等”,所谓“事实平等”只有彻底的计划和专制专断政府做得到。


7.无法预见完美的制度


对于一种体制的效果,面对历史的经验,我们任何一个人或一代人都不可能比人类的经验更加有远见。我们限于本能的愿望常常和文明冲突。我们无从找到一种能充分彻底满足人类愿望和情感的文明。彻底的自由会毁掉自由,彻底的平等会毁掉平等。法治会合理地契合自由和平等。

民主和专制一样,都是人的野性难驯和文明的不发达产物,归根结底都是人治形态,人类消灭了专制,随后就当消灭民主。但是,只要没有在全球范围实现法的统治,为了个人的自由和平等,法治下的民主就仍然是个可欲的目标。

在人类的历史中,在制度文明层面上(甚至在科学技术层面上),停滞和倒退都是常有的事,但称之为循环,倒容易混淆他们的差异,世界上没有两片相同的叶子,社会制度形态更是如此。



(二)


1.平等是平等,自由是自由


自由是个单立的概念和形态,和通常所说的平等无干,一个处处可见人人不平等的地域也仍然可以是个自由的地域,如果在人们之间有纠纷和侵害关系时候,裁决者(法院,包括行政系统或委托授权的民间社团)能够依据合法的规则不特别地对待所有当事人,并且这些法则平常也同样无差别(或曰无歧视)地施用于草拟者,制定者,发布者,执行者和施受者。只要他合乎法的精神,即使未经施受者普遍同意(立法民主),仍然不会妨害自由。

自由本身只是在行为者无伤及他人正当私域或公权正当范围时,不被他者或权力者无端干涉,而自由所涉及的平等仅是指在保障自由的规则适用的平等,决不是指“同一平台和起跑线”,当然如果“同一平台”是指同一规则系统的适用,也就无可辩证。美国建国之处当然是个理想的“平台和起点”,一个新移民为主且远离宗主国的新大陆,自由且平等的现实状态,最易构建理想的民主与法治。当然还有英国移民的对自由和法治的笃信,清教伦理对平等和民主的推崇,也使北美大陆和南美有了不同的分界。


2.如果不涉及公权垄断,精英很安全,社会也安全


知识精英,权力精英和财富精英的结合,也得从两面说,如果是基础理念的一致,是有利因素,如果是利益的勾结,那就会使这种理念的共同体破裂。

不必担心的是,一个自由的社会,不仅权力是被分立的(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分立),社会资源也是分立的,知识,财富,和权力的人群也是分立的,这是市场文明的必然,分工的优势使得世袭几乎只可能在同一传统里进行。这是以家庭为基础的人类文明的自然结果,人性使然,自古以来皆然。以美国作例,财界曾有洛克菲勒家族,摩根家族,福特家族;政界罗斯福家族,肯尼迪家族,布什家族;知识界也是不胜枚举(但我一口举不出,可能这里更取决于个人的资质和努力,不象财界和政界的金钱和人脉资源好继承,以故后代们治学者往往无大成就。)

我们可以毫不担心的是,在继承最完全的财界,在个人自由和健康法治的情形下,对经济活力具危害的家族和行业垄断根本都无从实现,政界知识界更是如此,在自己最了解最擅长的领域都实现不了垄断,何谈他们的联合呢?

最危险的垄断我们倒是身在其中的中国大陆,中共这个“军事贵族集团”垄断了这个地域里一切公权和公共资源,并且随时侵害着个人的生存,安全和自由。不要担心美国人从天堂堕落到人间,倒是该怜悯我们自己,我们已经在地狱之中了!随着老阎王的归西,只不过我们已侥幸从十八层爬上十七层了,康晓光所谓大陆“知识精英,权力精英和财富精英的结合”,是个可笑的说法,总体上说,稍得宽纵的“知识精英和财富精英”都是权力集团的附庸而已,但是已比过去的纯然奴仆地位好多了,但是离称兄道弟的资格还差远呢。


3.财富的能够世袭和财富的不均等才是自然的常态,而且有助于个人和社会抵御国家的暴虐


要禁止的私性垄断,首先是对公共资源的私人垄断,比如“军队,法庭,政府,媒体,公地,水源”等,而私人产权的首要标志就是独占性,“别处买不到”的物品和服务就是垄断性的,但那也是价格高低的问题,如果它构成了对他者的生存,安全和自由的唯一性胁迫。这种产权的私有性也必会被公权削夺,比如土地的私有权就绝非神圣不可侵犯。

能够改变“而财富的能够世袭和财富的不均等才是自然的常态”这种常态的唯有国家暴力,而国家力量是通过对财产继承的介入 ,对市场竞争结果,财富不均的调整(从税法的歧视性规定直至没收)。

这种国家力量对民间社会的侵入,使得民间深受政府的控制,无力抵御他的侵害。正是这种情况才是古往今来独裁专制社会的特点,看看任何强大的中央集权专制国家,首先打击的是足以抗衡或危害他的地方势力,诸侯贵族,豪强地主,大商人。而不是一般的普通人,普通人为生存奔忙,哪里会和官府做对!

一个个人完全均等,没有精英的社会,是一个最易造成专制的社会,因为没有强大的可以从精神上可以抗衡政府力量的个人和社团。


4,私有产权关系言论自由

“而财富的能够世袭和财富的不均等才是自然的常态”,这样的常识在大陆的知识界已经陌生的一塌糊涂了,因为他们非但身家性命攥在党和政府(还有那个抽象的被党和政府代表的人民)手里,而且连在课堂上的自由学术讨论都要受官方意识形态的制约。

看看号称大陆最具学术自由的北京大学的一把手闵维方先生的作为:“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与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里,闵维方提了一条修改意见,认为在文件当中一定要明确提出绝不允许教师利用课堂散布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错误言论,这一条在实际工作中正确把握和妥善处理问题,都有非常重要的指导作用。”(新华网)

祸害孩子们!

我赞成齐声讨伐这种狗腿子,使得北大和大学能得讨论自由。使得其主人再无此类狗腿可用,这样大家也就可以平等自由地讨论问题了。

因为党和政府对资讯的过滤和阻隔,对公共领域里自由讨论(课堂,媒体,公开讨论会,网络)的限制。使得不单我们的身心处在地狱里,我们的知识和见识也是处在一个“知性的地狱里”,自救他救,我们都需要得救!


5. 英雄与民主


进化论是“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不是“优胜劣汰”,什么样的规则造就什么样的秩序。

英国人民是有政治智慧的人民,他们等不及二战的硝烟散去,就把丘吉尔换下来了,伟大的民族懂得如何对待伟大的英雄。

伟人如果不是和公权结合侵凌法治,他就不会有大伤害反而会有大贡献。对自由民主制度而言,在初创时期,他是伟大的奠基者,在和平时期,他是伟大的建设者,在战争时期,他是伟大的捍卫者,正面有华盛顿丘吉尔和里根为例,反面则有斯大林袁世凯和希特勒。

单纯的民主,在没有保障个人自由的法治的制约之下,距离专制只有半天的路程!

法治的败坏,是民主和独裁(都是专制了)循环的根源。


6.精英,平等和产权


思想观念上的,精神上的真正的平等永远不会实现,除非是在克隆人的世界。

精英阶层的形成在任何社会形态里都是必然的,而且一个成熟的精英阶层的形成也非一代之功,从绝对意义上讲,是这个社会的宝贵财富,一个简单愚蠢的例子:对于藏族和藏文明而言,是奴隶主阶层的价值大还是农奴阶层的价值大?

问题在于,对于精英阶层,不论他是生机勃勃还是腐朽没落。都不应人为地以社会外的当下的国家力量打倒消灭他或扶持固化他,随他去吧,造化自有安排!

人类正是摆脱了丛林法则才走向文明,这里“私有产权”制度是基础性的。如果彻底推行丛林中的共产主义法则,我们一定会重新回到丛林中!只不过酋长和巫师合而为一改叫主席了。

和北京市公安局一处“朋友”见面

前面的话:首先,我要向下文中北京市公安局一处的“你”先生报歉,此文纯属有感而发,不吐不快者,如有冒犯,请多包涵。我本无意进入历史记载,你也无此心。可是老天在上,你走入了我的历史中,这是天意吧。

我来北京有三年了。

2003年,你电话里一开口就说我是北京市公安局##,你能不能来市公安局一下,我当时就恼了,无事,不见,有事电话里说。你说是朋友,过去就见过的啊,可是如此不客气的朋友我是交不起的。你随后又说我应当见你,说见你是公民的义务,你代表政府,我说不知道哪条法律规定了这条公民义务,你问我在北京做什么,我说做股票,你说西安不能做吗?我说谁规定北京不可以做股票?话不投机半句多,最后你说那以后也不要不接我的电话啊,我回答:你不会说接你的电话也是公民义务吧。

今年7月7日前一天,你来电话,要约见我,我说不见的好,你称现在与过去不一样了,从形式到内容都不一样了,我笑道:可是我不想要你那个产品啊!你说于工作和朋友都应见面,我说你那个身份不好作朋友,而且那个工作是你的又不是我的.你还是希望约见,让我考虑考虑,改天再来电话,我说,那好吧,考虑考虑.

9月29日本打算把邓正来译的哈耶克“自由秩序原理”再看几章,然而你来电话了,下午就要见,鉴于我来京三年来你几次约见,我都推掉了。你如此殷切,我也不好再推拖,况且你还说“见面对我有好处”,除了坏处,我想不出对我有何好处,反面理解,可能是不见就有不好处吧!还是见了吧。 我说可以带录音机吗?你说无所谓,随后说,不要啊!呵呵。

下着雨,堵着车,你还是来了。

时光飞驰,你我都老了,头发已花白,你我都说:“走在大街上我不会认出你”。你告诉我,政府变了,公安变了,看法和手法都变了,我记得七年前(那时你们也是要请“郑旭光先生”去北京市公安局谈话,后来改在麦当劳)你就这么告诉我的,说和五年前不一样了,是啊!老邓老杨也死了,宪法也变了,核心也退了,李鹏也要写“关键时刻”;那个正宗的国民党也回来了,上了北大的讲堂讲“自由主义”,坐惯中国国民党一党专政的“中华民国”大牢的李敖老先生也来中国共产党一党专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北大讲“言论自由”,来摸老虎的屁股,还号称是“偏要摸!”,“是老虎让我摸他屁股的。”

中国共产党也想学好了,温家宝说:“要积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 胡锦涛说“我们所建立的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的社会。”

多好听啊,如此美丽的语言。

世界变化大啊,“64”以来,共产党执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没剩几个了。

记得89年在秦城看守所的时候,当罗马尼亚的齐奥塞斯库政权出事的时候,所长把我提出去问话,问我怎么看:我很谨慎的回答说“既有今日,必有当初”。(以民间俗谚当解说为“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或者“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时候一到,一切报销”。)至此之后,所长就不怎么搭理我了。 当时有个自感“理论修养”满高的“管教”(想想看,这些昔日的看守或曰狱卒,却要代父母管教你勒。),跑来与我说:波共,罗共的江山是苏共帮着打下来的,党的根基不深,南斯拉夫是不会有问题的,不旋踵,南斯拉夫也出事了,他又解释说:还是苏共牢靠,时间久,江山稳。 等到苏联“819”解体,我已经出了秦城(但按海外朋友的话解说,还在“里面”),无从找他理论了。

正是:

具网易,搜遍全球,数风流共党,朝越中巴。

1989年,在与世界音讯隔绝的两年里,除了坚信“学运”中自己的作为无论对错都在“天理良心”的基线上之外,我所接触到的大部分的警察有意无意地流露出“你们是对的,没有错”表示,也支持了我的信心,那时,我开始熟悉这个特别的角色和良心背离的群体。

很感慨啊,有事无事,也与一处的先生们打了十几年交道,时至今日,“同志们”退休的退休,升职的升职,调离的调离。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喜欢也好厌恶也好,时间长了都生了亲近感,或者,这就是传说中的“斯德哥尔摩综合症”?

西安政保的老张处长都退休好几年了,那是1992年喽,13年前,记得那是1992年的64前夕,张先生带着两个随员来看我,谨慎而客气,当我按耐着严肃要求查看证件时,人家忙掏出来递上,两个随员也忙递上来,我一下子对他产生好感。

1993年的北京中日青年友好中心,几个身份不明人,并不出具证件,也无合法手续,就要扣留我,当我欲走时,其中一位女士说:北京是我们的地盘,你想来就来,想走就走?我说,北京不是中国的地方啊,你们黑社会啊。他们不是黑社会,他们把我挟持到了新源里派出所,派出所所长向我保证他们是警察,雪夜里,他们把我押到了老“炮局”北京市公安局看守所。

没道理讲啊。

(你说,那一年,你在送我去北京车站的北京警察里,你看见我摔倒了。)

三进宫,使我变成了对意外过敏的人,我的交往不多,对于任何没有事先预约的门铃声,我都心中忐忑,是一处吧?是片警吧?真格是“作了良心事,倒怕鬼敲门”,看来不是我有问题,就是这个政府有问题,抑或我和这个政府都有问题?看来是我们都有问题了,我建议,等到中国人自由的那一天,大家一起去做心理治疗吧。

王丹曾告诉过我讲:北京一处某处长与他恳谈,讲等“六四”平了反,你也不做政治的,我也不做政府的活了,我们一起写“89后民运史”吧,多么美好的意境啊,领导就是领导,境界和觉悟都不凡。

当然,从“政保”到“国保”再到“联邦调查局”,大部分的同志还是想为国家继续服务下去,直至领到退休金。

好了,共产党垮台后的事不提了,我问你从那里知道我的电话,你说早知道了,问谁告诉你的,你却忘了。

“真的忘了”,你说。

我一再声明,我们的见面越少越好。

“你也不希望领导安排我随身跟着你吧”,你说。

“不不,还是有话直说的好”,我忙声明。

我说到了法治,说到了恶法,也说到了大陆经济和投资理论。

你提到我应可以感到“政府”的变化啊,我说我只是对和我打交道的个人有感受,“政府”既不是人,又不是东西,我把握不了。

你说,我们说说正事吧,你平常和谁来往多。

我答:我自己。

我是个迟钝而敏感的人,当你的随员提到刑讯逼供时,我当时就恨道,我对此类行为深恶痛绝。你说你的有些同事对我们这些人很不耐烦呢,唉,叫我说什么好呢?马不知脸长啊。

你要走了,我说急什么,再聊聊啊,你说要接孩子放学啊。

临走你问我,当地没警察找我吗?我说没有,你说:可能他们还不知道吧。

(你希望他们来照顾我吗?)

你问了我妻子的户口,我说“在西安”。

“儿子也是西安人啊”,你说道。

(你想帮我的儿子办北京户口吗?)

你们走了,雨仍在下。

说实在的,我很不舒服,这样的见面,每一次对我都是一种伤害,一种屈辱。我可怜自己,失去了那种血气:不见,去拿手续来!请把你们的证件出示一下。

多年来,我把这个政府这个党的存在,就当了一个自然灾害。然而你们却一定要提醒我:政府不可能不关注你。即使你的老朋友把你忘了,政府也会记得你,关注你。

“自然灾害”惦记上了我,这太不自然了。

我也早说过,你们的身份我们很难做朋友,况且工作是你的不是我的。见你对我没有任何好处,你说“没有坏处吧”我说“没有好处”之外“剩下的全是坏处了”,见我是你的工作,有工钱奖金可领,对我却是我的私生活了。这种不尴不尬的朋友约见还是没有的好。

然而,你一定要约见我,“为了我好”,代表“政府”,以“工作”的名义,也以“朋友”的名义。

可能,我也想了,我与你们见面的好处倒是有一条,提醒我:一切都没有过去,我十六年前的那场“罪过”还没有过去,我仍需为此“赎罪”,继续付出代价。装孙子,那是不可以的!

难受了要说话,铁树要开花,我的心无奈而柔软得包不住那坚硬的仇恨了。

《无间道》上说,“出来混,都是要还的”,老天在上,为了我在89年以来的“罪”,我已经还了十六年了,还没有看到尽头,你们呢?你们这些为这个党这个政府做事的人呢?

谁能说自己是无辜的?

我相信,就像中国人说到“六四”时常说的一句话:迟早的事!

我相信,当天谴来临,当报应开始,一切终究会被清算。

好在老天有眼,早就给了每个“罪人”忏悔赎罪的路,就看他觉悟不觉悟,有没有造化了。


2005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之夜。

六四流血不可避免吗?(八九民运思考之一)

韩国光州事件与台湾绿岛事件我不了解。

中国的89民运,确是其兴也勃焉,其衰也忽焉。枪声响了,大局定了,这点可能与很多现代民主运动的命运相似。

在火兵器主导的现代,面对意志坚定的掌控着军队的独裁者,民间抗议运动的命运也就是这样了。

64事件不得“平反”,大概是相关镇压人士及事件得利者势力犹存,“平反”不单会使他们丧失利益,而且有遭致清算危险,况且若“六四”若平反,可能共产党的一党专政地位不保。
事后看来,89民运的转折点自绝食始,这是个“胜负手”,绝食学生放手一搏,球到了中共脚下,然而历史若可假设,绝食只是学生把主动权丧失了,并不一定会必然招致失败,众多因素起作用的事态里,正确的行为也可能招致失败,错误的行为也可能意外成功。历史的分析很难有确定性,但是,事件的概率是正确行为的分析依据和起点。我和王超华等北高联常委院校代表坚决反对发起绝食的原因也在于此。

我记得在说服马少方放弃绝食之议时,曾提醒他:中共政治局不大可能在一周内否定4.26社论。希望他考虑到僵持下去的局面如何收场,并在他强调绝食是绝食学生的个人行为时提醒他,其他学生不可能在他们在广场绝食的时候继续上课,而在声援绝食学生之后也有可能加入其中。他所说的发起人能够控制绝食人数的想法是不可靠的。

在马少方去年“历史在鞭打现实”一文中这样提到:

“绪光由此以后,交往比较多。绪光的理性、纪律和随和,让我这个散漫惯了的人,很是佩服。记得五月十二日晚,我去北航看大字报,正好赶上北航在开一个会议,绪光在会场门口撞到我,立即说:正好遇到你,两件事,一是请你在这里讲讲绝食倡议的事,也听听大家的意见,一是会后一起去北大向「高自联」的常委们讲讲绝食倡议的事。我说:在这里讲一下绝食倡议的事可以,去北大参加会议就不必了吧。绪光非常认真地说:不行,你一定要去,去听听大家的意见,看看有没有补救的措施。原来绪光并不赞成发动绝食,所以他希望我能去听听,也去阐述一下自己的观念。他希望我们慎重对待这件事,并且向我分析了绝食可能带来的后果。可惜,他又哪里知道,我这个绝食倡议人,也是不赞成绝食的,王丹也不赞成,王丹的签名还是被我逼的。但倡议已经发出去了,并且我也在北航看到了张贴出来的绝食倡议书,还看到了上面有很多人跟著签了名。到那时,我也没有认真想过真的绝食了,结果会怎样,又当怎样收场,而绪光已经在认真考虑这些事情了。 ”

当时的形势是,北高联大会在“五四”前通过决议,决定于“五四”后各高校陆续复课,原因在于各个理工院校课程拉下很多,而且由于“4.27”抗议游行成功地反击了“4.26”社论,使校园中和知识界中紧张的恐怖气氛为之一变,大家的情绪也缓和了,后来在中共统战部我听到戴晴讲“4.27游行,是学生救了知识分子”。五四大游行,去天安门广场,在高联常委会是4:4,一票弃权,结果提交大会表决,大部分没能参加“4.27”游行的小院校非常积极,高票通过游行至广场并于广场纪念“5.4”的决议。

事实证明,“5.4”游行比起“4.27”游行的气氛已经大变。而且随后的光明日报对游行作了图文报道,图片中天安门广场上“北高联”会旗上的“北京高校自治联合会”字样清晰可见。
中共的宣传口也顺水推舟地将学生的复课与赵紫阳的“54”讲话联系在一起,倒果为因地称复课为赵紫阳讲话的效果。

我记忆里,五四后,仍坚持罢课的学校是“北大”和“北师大”,有意思的是,这也是两所有悠久学运历史的高校。

绝食的发起者(绝食发起六人王丹,程真,吾尔开希,杨朝晖,王文,马少方;前列四人为两校学生)和绝食团的骨干也是以两校为主。

民主运动的发展高潮和成功当然是以各类条件为依据的,但是在历史分析中,囿于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出身大陆的研究者往往忽视时运和个别关键人物的偶然因素,其实古人早就发现了“时势造英雄,英雄造时势”的互动关系。站在历史的情境中,必做之事和必不可为之事都是当事人的主观看法,事件变迁以各种偶然和意外所展示的可能性是无限的,故而我并不赞成“六四流血不可避免论”。

民主运动的发展高潮和成功需不需要条件?当然需要,一般地说,需要和平宽松的政治气氛。事实证明,在现代中国,往往是和平宽松时期主流舆论危机意识强,而在危机时期中的主流舆论往往是歌舞升平和麻木不仁。在国家的危机中独裁专制政权才得以稳固,而在国家安全和平的环境中,独裁专制政权的危机倒开始了。

中国历史上的政权交接很多是和平和半和平的方式,比如辛亥革命就是以清帝逊位方式完成。中国近代史的战祸不断主要与我们的北方邻居俄罗斯和日本有关,这两国确实是中国人近现代史上的大祸患,无日本的入侵和俄国势力的介入,(国共两党均是赤色俄国的孽生物。),20世纪的中国史肯定得全部重写。

从结局看,中国大陆应当兼具苏东共产极权国家与西班牙爱尔兰葡萄牙西方国家和韩国台湾东亚国家的双重特点,是由掌握极权政府的共产党向威权政府靠拢的结果。这可能是20世纪中国共产革命带来的特点。在89年前,新权威主义和民主社会主义是知识界和官方的主流思想,而自由主义是完全弱势,“六四”事件使民间与官方的精神和情感彻底分立,政府和民间都明白了,人民不是政府的人民,政府不是人民的政府,放弃幻想,各奔前程。“发展才是硬道理”成为朝野各自的共识。六四血案,苏东巨变,幻灭了体制内外改良力量的指望和预期。讨论的话题也由如何改良传统社会主义变成了如何向自由资本主义转轨。不同看法的分歧更多地着眼于手段和利益的界分。 政府变成地道的新权威主义政府,而民间社会开始向传统文化和自由主义寻求资源。
80年代的思想启蒙与2005年的思想界实不可同日而语,那时是太幼稚,太浮燥了,积累和深度都差很远,是个囫囵吞枣来不及消化的时代。当然,那本就是个“狂飚突进”的文化时代,中国人的精神状态是极好的,“六四”前的绝食和戒严期间,(香港传媒云:还没“军管”已“学管”。),据官方媒体报道统计,在北京,在警察不作为的情形下,交通事故率和刑事犯罪率都下降了。学生运动与其他国家相比也是极其和平和非暴力。

89年,不光市民而且包括也包括学生和知识界主体,并无明确的自由主义图景。而一旦发展到戒严对抗,多数人就无行动的心理依据了。六四镇压前,大部分北京学生和外地声援学生已经撤离广场,只有少部分人坚守。而到了六月三日当夜,当戒严指挥部不惜一切代价镇压时,在校生和市民又拥上街头保护那些满怀“革命激情”的广场坚守者。因此伤亡在天安门广场之外的市民何止万计!说“因此一旦镇压开始时,只有学生在孤军奋战”是绝对不公道的!!政府的愚蠢成就了89民运。也启示了知识界的心智。

任何时候,当政府和人民心怀革命和反革命的恐惧时候,自由是罕有的。

“民主运动的高潮”不是假想,是认知的错误。那些热心深受“共产革命神话”影响的“广场革命者”,将市民的出于道德同情的声援高潮当成了“民主运动的高潮”,同样,“六四”镇压,从狭隘处看是对“民运”的扼杀,从广义上看更是对“自由”的扼杀。 “因此,如果历史可以重来,能不能尽量避免这场悲剧,尽量不与政府彻底决别和撕破脸皮,以一种更理性和现实的态度以保护稚嫩成长中的民主和启蒙运动.而同时以这种运动建立起影响力和威信,给改革派以依靠,在朝在野同时进行民主运动.而同时在那场运动中所做到的那样,争取到权利展开与政府的对话,施加影响压力,而做到一种良性互动.”

这是民运在六四流血后的主流意见,也是一个一厢情愿的理想方案,其有效实施,不单要朝野良性互动,还要有好的环境。在朝野双方的稳健力量不能以坚决意志制止或不妥协于那些认知和意志都很决绝的己方强硬分子的鲁莽行动的时候,对抗结果难以避免。况且,对于一个长期的不能形成“有组织,有预谋”的民间政治抗议环境的大陆中国,奢望骤然勃兴的民间抗议运动能够像一个理性组织一样应对中共这个中国历史上最强大的极权组织,是有些妄想。

对于学生的不成熟,我是这么看,正是学生的不成熟和他们的自知之明,使他们将自己的目标限定于有限领域,不做无法自控的行动,而且在严格污染了的政治思想和话语之外,他们提出了“落实宪法三十五条”和“反官倒反腐败”的口号,并要求对话解决。这些行为现在看来,仍是如此精彩。而这一切,正是“北高联”“对话团”两个主流学生组织在清晰认知到学生的局限性和时势环境的特点而采取的。他们在行为中严格遵照“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对事不对人”的原则,“和平理性非暴力”的原则,他们深知学运不可能不为党内权力斗争利用,所以他们更加注意不主动介入党内斗争的原则, 保持学生运动“纯洁性”的原则。如此这般,由于学生谨守原则,有所为而有所不为,反而学运搞的有声有色,而所谓成熟“黑手”的介入,反而有可能是失败的祸端。

那种纯粹以得失论成败的事后诸葛亮们式无原则的机会主义建议,无论是大众式的“见好就上”还是精英式的“见坏就上”都是不治病的狗皮膏药。都是夸大了相对于环境和对手而言自己的能力。以当时的情势,89学运能够全身而退,以待时变,就是大功告成了。遑论成与败!
在新的时代,政治博弈的环境变了,而邓小平为首的“老一代无产阶级革命家”仍然以你死我活的心态看待问题,以“阴谋论”的阴暗心理看待正常的民意表达。而这恰恰和那些迷失于“人民革命神话”的激进学生和其幕后黑手(负责任的说,我也是揣测他们的存在)形成对手,搞了一场臆想之中的真实战争。而整个中国和普通的良知之士却为这些恐龙时代的老练的和幼稚的马基雅维利主义者付出了血的代价。

“有人说,89民运成就了东欧,却没成就自己”是有些道理,“64”惨案以及整个文明世界对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的谴责和制裁,在东欧领导人内心所唤起的良心震动是不能小视。对于苏东的演变是有不可以低估的心理影响,就如同苏东巨变也影响了中国朝野的心理和认知。

在非暴力的图景下,天鹅绒革命之后还有颜色革命。

“阿卡耶夫说,他没有下令警察向示威者开枪,这是他总统生涯中最重要的决定,也是‘我生命中最艰难的时刻所作出的唯一正确抉择。’‘我没有让我的双手浸满鲜血,我没有允许国家出现分裂’,阿卡耶夫说,‘我留给你们一个清白的心和灵魂,不值得为权力流血,哪怕是一滴。’”

‘我留给你们一个清白的心和灵魂,不值得为权力流血,哪怕是一滴。’这个就是前中共总书记赵紫阳的精神!

古语云:祸常发于所忽之中,而乱常起于不足疑之事。

说到经验,有个玛雅人的神话传说,说到了经验总结和预防的悖妄。他们预测世界有三次灾难,第一次他们居住在河谷,结果发洪水;后来他们住进森林,结果生了火灾;最后他们搬上山,却碰上地震。

从事后看祸患,都是不可免的,原因简单:免过了的祸患(可能发生的)都不是祸患(事实发生的)!所以我常想,六四的发生,事后看来,简直是在劫难逃,是中国一劫,因为事后看来,中间有那么多的机会,都可以不走到那个血腥的63之夜。当然,这是宿命的说法,卸去了相关行事人的道德责任,不能替代认真的探讨。而人世间的道德和规则的价值,就在于由于我们事先不可能知晓行为的结果和全部意义,所以我们得遵循道德习俗和戒持。

结果的不可逆转只能加强对行为者的责任要求!

尽管个人是无知而弱小的,然而罪错却不可免,作为89年学运和民运的亲历者,我无从回避来自各方的对我当年行为的指责和审判。事实上,在1991年,对我而言,紧随中共的审判的就是流亡海外的激进学生领袖的指责(前者有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和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后者参见莱因笔会《回顾与反思》),只是囿于狭隘的“政治正确”自律,我不客气地回应了前者,却客气地一直没有回应后者的指责,这个也是我的心理不够强大的一个证据吧。


2005年10月5日修定于10月18日

星期四, 九月 22, 2005

为国军将士落泪

今年,三次为抗战的国军将士落泪;哭泣乃至号陶。

1是川军出川,冬天光脚走到山西,肚子没饱就上战场了。死了都没双鞋子。

2是陕军在中条山,800士兵唱着秦腔报国投江。

3是孙元良回忆:今日中共拥有八百枚原子弹、两千支战略导弹,他尚且不敢出兵收复弹丸之地钓鱼台列屿,可当时中日两国军力的对比犹如一名羽量级拳手与一名重量级拳师对阵:敌人是头等强国,有配备近二百万吨兵船的海军,有配备两千七百架全天候飞机的空军,有四百五十万训练精良,装备充足的陆军;而我们这个衰老的大国,海军仅五万吨兵船,空军仅三百架旧式飞机,陆军仅有二百万未受教育的士兵与不懂现代战术的指挥官。双方装备之悬殊更令人吃惊:日军一个师有五千多匹马、五百辆汽车,步枪每人一支;但国军每师只有三千八百枝步枪,既无坦克,又无陆空协同,多数师没有大炮。我们的士兵往往在战场上遭遇到敌军坦克时,才晓得天下竟有这种新式武器。战事一开始即发现伤兵无医无药,全国动员兵力三百万至五百万,可是只有步枪一百万支,而兵工厂每月用来造兵器子弹的原料三百吨还要靠美国飞机空运输入,制成的子弹,平均每个兵分得四发,包括机关枪子弹在内。史迪威将军任美国驻华武官时,曾亲见一九三八年江西德安之役有一个团,全团只有轻机枪四挺(按编制应有一百挺),每挺配子弹二百发,十分钟就射完了。这个团与日军激战两昼夜,死六百人,伤五百人,剩余四百人奉命后撤。
落泪再次 。

星期四, 九月 01, 2005

郑旭光简历

1968年

出生于西安市。

1986年

毕业于西安市第一中学,同年考入北京航空学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1989年

3月,写作“凤凰涅磐”一文,提出中国文化的现代化要靠生活的改变,文化批判改变不了文化,对于当时知识界中盛行的“绕开现实政治的险滩去鞭挞祖坟”的传统文化批判提出批评。

4月,写作“我们的呼吁”大字报,呼吁中国共产党对自己的执政党地位抱充分信心,革除宪法中“四项基本原则”,坚定不移推进政治体制改革。
与北航学运积极分子发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生自治联合会”,组织学生的罢课抗议活动。
代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生自治会”参加“北京高校学生自治联合会”,并作为常委院校代表参加“北高联”常委会。

5月,北京高校提请对话代表团向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常委会书面递交对话要求,时为北京高校提请对话代表团副领队(领队王超华,副领队王丹,郑旭光)。
作为“北高联”代表参加北京高校学生对话代表团在统战部与尉健行,阎明复,李铁映的对话会。
作为“北高联”代表参加北京高校绝食学生代表在人民大会堂与李鹏(时任国务院总理),阎明复见面会。
北京高校部分学生绝食期间,代表“北高联”出面组建“天安门广场临时指挥部”并出任第一任总指挥至戒严后 。

6月,公安部转发北京市公安局通缉令,称“北高联”煽动组织北京“反革命暴乱”,对北京学运骨干人员全国范围公开通缉,通缉本人在内的21名学生。

1990年

北京市中级人民检察院以“反革命宣传煽动”“聚众扰乱公共秩序”“非法越境”三项罪名起诉本人,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内部审理(未通知家人), 由于不能接受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律师的有罪辩护,当庭辞退指定律师后独立辩护。在法庭辩论中提出:北京市公安局通缉令中所说的“北高联组织煽动反革命暴乱”纯属“无稽之谈”,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指出将“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写入宪法“就是从宪法上剥夺了人民对执政党的选择权”;将中共总书记也说不清楚的“社会主义”写入宪法是“滑天下之大稽”。

1991年

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阻碍戒严部队车辆通行”判定本人犯有“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
服刑期间,通读了汉译本“马克思恩格斯选集”和“列宁选集”等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作品,了解共产主义运动的理论基础。同时阅读了波普“历史决定论的贫困”,为从社会民主主义到自由民主主义的思想转型作了预备。

1993年

由本人主持,马少华作主题发言, 就东欧“1989年-1993年”期间的民主转型问题,部分知识分子与持不同政见者于西安参加“东欧与中国”民间讨论会,并将会议内容公之于世界媒体,在我的记忆中,这是64事件后中国国内知识分子与持不同政见者的首次公开发出的群体异见声音。
与89民运人士马少华,李贵仁发起“团结保护人权运动”,提出以“合法”“公开”的方式,诉诸于法律和舆论,团结保护人权。
参与“和平宪章”签名。
被北京市公安局非法拘押(不出示证件,无法律手续)于北京市看守所,绝食四天四夜。
被西安市公安局以“非法组织”名义“收容审查”。
在西安市公安局看守所关押期间 ,因为当面口头抗议“管教”王福文入监室无故殴打其他人犯,被王福文等几个恶警反剪双臂,扎上土制手铐以警棍倒地暴打。之后投入死刑待决犯监室,后王福文又单独入监室狠打几十警棍, 背拷持续了四天四夜,致双臂几近残废。
在人权活动人士的积极努力之下,在国际舆论压力之下,3个月后被释放。

1994年

读费正清主编的剑桥版晚清史和中华民国史,发现过去官方叙述的中国近现代历史是被严重遮蔽,污染和混淆颠倒的。

1995年

因为涉及“呼吁宽容”及“纪念六四六周年”签名, 再次被收审一月。

1996年--2001年

在民营企业从事策划,营销,管理工作。系统从事公司治理实践和研究。

2002年--2003年

移居北京,潜心研究巴菲特为代表的价值投资理论和公司治理思想, 对中国大陆上市公司进行投资价值研究。

2004年

六四十五周年,于北京家中接受《华盛顿邮报》北京分社社长潘公凯专访。

2005年

接中共中央办公厅“赵紫阳同志治丧工作小组”电话通知,参加赵紫阳先生遗体告别仪式。
参加海外“六四亲历者赵紫阳追思会”电话会议。
于北京大学“共同成长”沙龙作主旨为“中国当代体制外社会的生成”讲座。
于葵花社作“论自由”的主题讲演。
全面通读并接受哈耶克的自由主义思想,侧重于以哈耶克思想角度对中国“真问题”的研究。



自89年64事件以来,因为从事争取中国人权和自由民主事业,本人先后三次坐牢,拘押于六个看守所,十六年来被大陆政府监视监控,深知个人自由的可贵,并将国人之自由当作毕生追求之事业。

本人现居北京,自由思想者,股票投资管理人。

于不自由处说“自由”(讲演整理稿)

当我们坐在这里,你自己问一问自己的感觉、问一问你内心最深处的东西、你生命中的经验,“自由”是什么?不要想报纸上曾经告诉你的“自由”是什么、老师曾经说给你的“自由”是什么、或是书上怎么讲“自由”的,你问问自己“自由”是什么。我对这一方面的感触是非常深刻的,如果你们对演讲人有兴趣的话,可以用google查一下“郑旭光”可能会让你感觉到这个人曾经体会过的个人自由。

如果要给自由定义或者是描述,我把它理解为我们所可以经验的、每个个人都可以经验的。什么人没有自由?我给朋友开玩笑时说过:坐牢的肯定没有自由,当兵的没有自由,当官的没有自由,什么意思呢?就是一种个人感受,当你被过多的规则限制着、当你被过多的出于他人的意志强制着的时候,你的感受就不自由。

我认为实际上现在有很多是对自由的误用,或是对自由的延伸的用法、一些与自由无关的东西,或者说感觉上相似但是完全不是一回事。譬如说一个人被打一拳或者说被电击一下感觉可能是一样的,但是实际上是两回事。

伊索是个奴隶,他最渴望的就是得到自由,要想自由就需要主人给的解放令,宣布伊索不再是自己的奴隶了,当伊索不是奴隶的时候,主人就不能随意的打搅他正在干的事情。实际上在古希腊的时候,一个奴隶被解放以后就有四项权利,第一项权利就是平等的法律地位,与自由人有平等的法律地位,是受法律保护的;第二项权利是非经程序不得随意拘捕的权力,任何一个官员或者警察不能因为看不惯他就把他抓起来;第三项权利就是自由的选择自己愿意从事的工作;以上三点,我相信在座的各位都会有非常强的感受,这是在生活中间时时存在的事情,不是一大堆光辉灿烂的词汇??祖国、人民、自由、平等,是每个人可以感受到的。第四项权利是自由的迁徙权,我可以从一个城市到另外一个城市,可以住在乡下不受阻拦。 还有第五项权利就是财产权,。。。“上述所列的之权利,已经含括了18世纪和19世纪所认为的自由的基本要件的大部分内容。解放法令之所以并未授予拥有财产的权利,只是因为即使是当时的奴隶亦可享有此项权利”(哈耶克)

我讲这个例子是想说明什么问题呢?就是我所说的自由不是所谓的政治自由,政治自由我们通常理解为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参政的权利。实际上我们知道很多人移居美国,他可能拿的是绿卡,他是没有政治权利的,那么他是不是自由的呢?可以肯定的说他是自由的。什么意思呢?就是说没有“政治自由”,换句话说没有政治权利,他可以是自由的。

自由是什么?用否定的办法来讲:第一,自由不是政治权利。第二,自由不是内心的自由;内心自由是每个人都是有的,即便是坐牢的人也是有内心自由的,但是现实中他是不自由的,不能说我的内心的自由高于我现实的自由,这是对自由的误用。 第三,不是自由的自由,就是那些被一些政治家、大学教授、专家称为自由的,但不是自由的自由。自由是个好词所以大家都愿意用它、推广它、延伸它,那么第三种自由就是超越自身能力的自由,实现的自由。譬如我想得到什么而没有得到就认为没有自由、生活没有改良就说没有自由,所谓的财务自由等被称为自由。也就是说把基于个人最深切感受的自由,把这种感受延伸到了其他的方面,这些都不是我今天要讲的自由。

我所说的自由实际上非常简单,就是当你作为正常能够思维的人能够体味到的东西。如果你出去爬山时遇上了雪崩,尽管你没有任何好的救济选择但是你还是个自由人,你只是对现在的处境没有办法。另外再多的手段不意味着有自由,实际上我们能看到的有些人手段非常的多但他却不自由。我所理解的官员就是这样的,他们必须做不想做的事情,说不想说的话,但是有交换条件,他得到世人的羡慕,有很多的荣耀感,当然这些都不是我所理解的自由。我所理解的自由就是人与人的关系的自由,如果一个离群索居修行的人、一个在丛林里生活的人自由对他来讲没有什么意义,他只是一种自然存在。自由是人们之间进行交往的时候才能够感受到的,别人违背你的意志、强制你的时候才使你感觉到不自由,而不是先天具有的,人的能力可以提高,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就有了自由。就象安全一样尽管很难定义但是可以用危险界定;自由也是很难定义但是可以用强制来定义。所以说当一个人被判了几年的刑期就是被剥夺了几年的自由,这是一个确凿的实事??是一个法律事实也是一个可以认知的事实。这些就是我想说的自由的最原始的含义??你是自由人、不是奴隶,你不是被奴役者。

对于自由的价值阿克顿曾经有句话:声称爱自由的人非常非常的多,但是真正爱自由的人却非常非常的少。因为许多人喜欢以一种让别人不自由的方式,来实现自己的所谓扩展了的自由。还有更多的人是害怕和恐惧自由,这里我举一个小小的寓言:笼子中有一只鸟,笼子外面也有一只鸟,一只家鸟、一只野鸟,野鸟对家鸟说:“看你有多不自由,打开笼子一起飞走吧,回到树林里多么自由”。因为家鸟长期的衣食无忧的生活习惯,已经感受不到自由对自己的意义、快乐,所以家鸟对野鸟说:“你说的自由就是被老鹰吃掉的自由”,可以看出对家鸟来讲自由意味着危险。事实上在我们的感受中间自由不仅意味着有危险,还意味着有责任,因为你是自由的,所以你对自己有责任、对与你有关系的人有责任,这是自由的代价。还有就是你必须选择,你用自己的知识储备选择可用的手段,当然对于不愿意动脑子就想获得的人来说,他真的是不想要自由的,自由对于他来说太苦了。

还有的时候是自由缺乏的时期??战争时期,和平时期自由的存在才是可行的,有最大可能的,在战争时期人的自由被大幅度削减了,这是一个常识。就以美国为例,开国之初(在华盛顿时期)的美国是最自由的,可是经过一战、二战、韩战、越战,再经过“9.11”美国人的自由越来越少,战争的危险会带来每个个人的自由的减少。所以说在和平时期我们最应该享受个人所拥有的自由,毕竟人的一生会很长,如果不巧碰上了战争时期,你就会发现和平和自由是有多么难得的价值。

如果用最少的强制和没有强制来限定自由,那么强制可不可以不存在,没有强制是不是就是最自由的?对于一个丛林中的人(如果是一个人)就可以视为是完全自由的,但是如果在现在人际的生活中间,就一定会有规则。 这里提到了规则,规则一定是交往中间出现的,这些规则有的是写的出来的,有的是潜在的规则。那么什么时候规则是最必要使用,以阻止你的自由?当然我认为规则越少自由度越高。第一,别人不得无故干涉,因为他的意志来干预你;第二,只有依据规则才能干预;第三,规则越少越好。符合以上三点的自由度就是最大的。

我给大家介绍四个思想家,公平起见中国两个、外国两个。中国的两个人一个叫杨朱、一个叫邓析,可能很多人都知道是春秋时期的。杨朱有句话是:“拔一毛而利天下我不为也”,我说这是中国最早的自由主义者,“拔一毛而利天下”,多伟大的一件事情,如果违背了我的意志我也不做,这是中国最早的一个自由主义思想家。另外一个叫邓析,郑国人、是中国最早的律师,为了他的法治精神被郑国的政治家子产杀害。还有欧洲的两个,一个是奥地利的哲学家哈耶克,在这里我就不详细讲他了,因为我今天讲演的主流的思想就是哈耶克的。不知在座的是否有孩子?另外一个就是蒙台梭利,有孩子的应该听说过这位意大利的女教育家,我们带过孩子的人来看她的思想,可以看出她是真正理解了自由的人,自由绝对不是我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蒙台梭利在贫民区创办的“儿童之家”的教育中发现了儿童教育的规律,由此她创立了蒙氏教育体系。我为什么用孩子做例子?就是因为这是最典型的交往案例,我们可以俯看他,这是被成人世界认为最不配享有自由的一个年龄段,因为没有责任能力嘛!如果15岁杀了人罪罚是很轻的。那么对于2、3岁的幼儿,更会在成人社会里被认为是一个没有自由权利的人。然而蒙台梭利对于3岁以前孩子的教育,她赋予他们的自由和规则的关系,比我们这些成年人所能够享受到的高的多。我们从小到大饱受了被人做主的苦难却不以为苦,同时还想替其他人做主,因为没有能力处理好自己的事情,所以更喜欢干预其他人的事情。

蒙台梭利在“儿童之家”的教育中给孩子们制定的规则是:第一,教师不得无故打扰孩子的工作;第二,教师必须打断那些干扰其他孩子工作的孩子的行为,在这里教师就像是一个执法者;第三,当孩子提出要求时,教师来帮助他,当然这个要求是教师可以做到的。蒙台梭利的教育思想,与我学习到的哈耶克对整个人类文明的思考是一致的。在一个自由的世界里面一定是有强制性规则的,这个规则是为了防止一个人被另外的人无端的强制,因为强制只有通过强制才能得到制止,单靠说教是没有用的。但是强制又必须最少,所以界定为当某人无端的强制他人的时候对他采取强制,这个是我们可能看到的一个自由的世界。

来这里之前,我设想过一种冲突,就是我和听众的冲突,当然冲突不是个人之间的,而是思维的冲突。我设想我在与十几年前的我在冲突,这个冲突就是来源于??我们在现代的公立教育下获得的很多概念和信条。一旦我们离开学校、进入生活以后全变了,每一个受过这种教育的人都面对过这种困境,有的人因为惧怕这种冲突就不断的考试。事实上他对研究并没有兴趣,却要考硕士、博士为了留校,担心与这个世界产生不可调和的冲突、担心自由状态。我说的现代的公立教育,实际上是一种工业社会的产物,双职工家庭的孩子必须被送往学校。因为很多人付不起私立教育的费用,他们就会把孩子送到公立学校,甚至会呼吁国家设立学校教育这些孩子。一方面不让这些孩子到大街上变坏;另外一方面也学习一些技能;第三方面是国家出钱办公立学校,必然会把官员的思想灌输给学生,这些官员们最习得的行为方式是集体主义的东西。我们小的时候,老师写评语:郑旭光 学习好 并且跟同学“打成一片”,这个“打成一片”是集体主义素质参照系的一个很重要的参数。事实上离开学校走向社会的时候,你是找不到集体主义的帮助的,除了家人毫无报偿的支持外社会是很难做到的。因为社会是由跟你一样的人、家庭组成的,他也是需要支持他自己的孩子,他的孩子跟你一样需要面对社会生活。

今天我还会讲到的一个概念就是平等,人人生而平等应该只是一个理想,因为从文明开始到现在从来没有大家所想的那种平等,就是最消极的都没有过。没有结果平等;每个人出身不一样,基因不同,家庭给予的支持不一样,也就是起点不平等。那么机会是否可以平等?我的看法是在人的一生中间、在一个长时段、在一个宏观的面上,以一个城市、一个国家来看也是不存在的。就是说没有起点平等、没有结果平等、机会也不平等,人人生而不平等,那么谈平等还有没有价值?当然有一项平等是存在的??就是要求那个保障每个人最大自由的规则,即是对强制者强制的规则,能够平等的施与每一个人。就好象我们参加一个游戏,我们一旦选择参与游戏,就希望游戏的规则对每个参与者是平等的,不能在玩的过程中规则就变了。孩子们游戏时,经常会发生中途变规则的现象,一些体力或智力较强的孩子常会提出规则的改变。

我所理解的最基础的平等??无歧视,尽管不能做到完全没有,但是我们可以做到歧视的最小化。就好象没有办法做到完全不被强制一样,因为人就是有贪欲,经常想侵犯别人,所以就得保持这种强制权力,而这个强制权力得经过一套法制体系来保证它不被滥用。那么平等就是要求规则上的而不是个别人的,如果一个人就是看不起我,我是没有办法的,同样我如果看不起他,他拿我也没有办法。

现代的对于自由和平等的滥用,实际上在欧洲和美国已经是非常严重了。而对于中国来讲是个新鲜的东西,我们会把在美国和欧洲的最前端的、最有新闻性的、大学里面的教授们讨论的各种乌托邦的权利当成是最好的东西。而我们对那些美国人、欧洲人生活中最基本的东西,却是视而不见。实际上我们称之为西方文明的最深厚、最有价值的东西是什么?我觉得有两个,第一个是希腊人所理解的自由;第二个是罗马人所理解的法律。并不是人们所想像的现代的人权观等,“我应该得到什么”并不是自由所赋予你的权利。有一个小例子很有意思,说有一个失业的流浪汉拿着一堆票据要求政府报帐,这些单据是嫖娼费用,理由是要有性权利。罗马的文明是毁在被国家包养起来的这批人身上。学界总结的法国大革命的教训,是说生活最不稳定的一批人需要一个强大的国家,这里所说的强大的国家,不是我说的支持那个强制系统的国家,而是一个包分配的国家。损有余而补不足,他不管有余从何而来,不足又是怎么造成的。所以我说我们有可能把西方目前最前沿的、还只是在探索中的东西,作为人类最优秀的文化加以吸收,这中间有社会主义的思潮、有民主科学的思潮、有马克思恩格斯的思想。这些在西方都曾是很前卫的,它们的实施在西方来讲是一种能够消受的奢侈品,然而在中国可能带来的是饥饿和死亡。

美国芝加哥学派的费里德曼觉得整个世界近现代最自由的两个地方是建国之初的美国和上个世纪80年代的香港。他所说的自由是有法律保障的,也就是既有法治体系又没有伤害到自由的。我是在他的一本最新翻译的自传里面看到这一段的,我看到时,感到意外、惊讶 。美国建国之初的资料我们很难详细的占有它,可是上个世纪香港的资料并不难找到,实际上这跟我们过去的理解是不同的。上个世纪80年代的香港并不是一个民主体制,而是一个独裁体制,谁在独裁?港督。殖民地,英国政府派的港督,旁边有一个类似议会的咨议局,出主意的,港督独裁、行政独裁、政府独裁。费里德曼为什么会认为它是最自由的?就是因为这个独裁政府严格的受到了法律的制约,任何个人、团体不得侵犯个人权利,从个人的信仰自由、言论自由到最基础的财产自由,甚至没有关税(接近零关税)。 在香港保留了很多清朝的风俗习惯,这个是很罕见的,就是一些我们认为很落后的封建社会的玩意儿。这个大陆和台湾都是比不上的。

我认为大陆的改革开放是太幸运了。第一个幸运的是时逢西方世界主流学界的思想向古典自由主义转轨,最大化的取消国家对社会、经济的干预。我说的哈耶克就是撒切尔夫人的精神导师,上个世纪80年代我们在电视上经常可以看到英国煤矿工人的罢工,其背景是撒切尔夫人推行国有企业私有化,使它更加有效率。另外一个就是里根,一个英国、一个美国,它们推行的是减税,少征税的意思就是政府少干事、少分配;使得有活力的企业得到更多的奖赏;少征税的意思就是少干涉个人生活;当然也包括了减少对弱势群体的补贴。第二个幸运就是香港的影响,当时的香港是英国普通法治理的最好的一个榜样,英国没有期待从香港得到什么、也没想给它什么,那就是完全的无为而治,派一个港督去就行了。香港保留了大量的中国的传统文化,这个从香港的电视剧中可以看出来,实际上警匪片、武打片反映的就是普通市民的思维。中国传统文化在香港市民中最大限度的保留下来了,它给中国传统文化的复兴以及中国面对完全现代性的自由方向提供了一个最好的榜样。在大陆的人怎么讲得起传统文化,有学者提倡孩子读经,马上就有知识分子、官员将其视为糟粕复归,这些反对的人看过经吗?小时候我在课本里边读过这样几句经:“三字经 复辟经 流毒广 害人深 一开篇 性本善 性相近 习相远”,真正《三字经》的内容全不知道。对于你根本不了解的东西,批判是没有道理的,批判一个不了解的对象是很可怕的。

我们不是传统文化太多,而是我们不知道什么是传统文化;我们也不是西方的东西太少,而是太前卫了,是一些如共产主义这样的西方最激进、最左翼的思潮。这个可能是学习造成的,所以我讲到的哈耶克最基础的理论就是知识论,人为什么要自由?有自由除了你自己的感受好之外,对于其他的人有没有贡献?从根本上讲每个人面对世界是无知的,也就是说一个人面对其他人所掌握的知识九牛一毛还不到。正是如此才更是需要自由,通过自由的方式可以共享所有人的知识,当然有的知识需要有代价,这个涉及到知识产权问题。实际上大量的知识是无偿获得的,尤其是有了网络之后,最初我是一直潜水的,潜水中我非常高兴,我觉得那么多人的思想被我无偿的看到了,这些知识在纸媒体时代是得买书才能得到的,我觉得我廉价得到了。当我在网络上贴文章、发言的时候,我又觉得我得到了,这个当中没有任何金钱来往,不是有句俗话说:天下最难两件事,一件是把你口袋里的钱装到我的口袋里,另外一个是把我的想法给你。在互联网上就提供了途径,交往自由了,交往的成本最低化,互联网上产生的知识千百倍于你学习的速度。互联网上的知识当然是会凝结在产品中的。比如说我们自己造一瓶可口可乐,估计成本得上千元,但是经过分工的集成后一瓶的成本很低,这个就是在自由之上的自由交换带来的好处。

中国过去讲计划经济,计划经济的标志特征就是管制,不仅产品管制而且就业也管制,所以什么都短缺。这次欧盟宪法条约公决的时候法国否决了,否决的原因是加入欧盟统一市场会对法国雇员阶层产生冲击,因为东欧的劳动力便宜。中国的出口厂子生产线上的工人工资是每月100美金,二十分之一于美国的工人工资,那么制造同一种产品的美国企业怎么与中国企业相比?更何况在中国还有加班、三班倒,美国可能吗?我讲这些是想说明在这个自由体系里面,对于任何一个封闭的社会和国家都会带来冲击。电视上经常会说反全球化,但是作为中国人来讲是应该支持全球化,而反对这个反全球化才对。同样的一个大学毕业生,美国的工资就是几十倍于中国的,就是因为美国的贸易壁垒。所以我说自由的经济本身对于所有人有利,而只对一种人不利??就是对被保护起来的人不利。就以最低工资法为例,家里请保姆,如果规定保姆工资必须在800元以上,那么山村里的人就没有机会了,因为她们所提供的劳动可能只是值500元,那么她们就没有工作机会了。很多主张国家干预、社会保障的人实际上就应了一句戏文:见不得公子落难,看不见穷人要饭。所以这些年的自由市场经济的结果是冲击了原来被国家硬性保护起来的人,对于原来城市中间的国营工厂工人是件坏事情,而对于农村的人却是好事情。

自由与平等的关系我讲了,自由与法治的关系也讲了,那么自由与民主又是什么关系呢?我的看法,本质上没有关系。民主也好、独裁也好,讲的都是政府的强制权力,政府就是要强制的,不强制就不是政府了,但是关键是在于它的强制能不能是依法进行的,不是想怎么干就怎么干。如果有法治并能执行的好,即使是在一个臣民社会、有皇帝的情况下,一个臣民也会比一个没有健全法治的公民社会的公民自由得多。这个是有案例可查的,德国的希特勒就是经过民主程序选举出来的总理,议会把自己的权力割除掉而全权委托给希特勒,由此可以看出民主也可能产生这样一个结果??就是我们大家可能会有意无意的(可能是被迫、可能是受骗)一起投票交出我们的自由权力??委托给一个伟大的领袖。民主是一种产生公众决策的程序,它有可能有伤害,在自由环境下我们希望伤害越小越好。公众领域越大个人自由就越小,这个是肯定的,至于这个公众领域是由一个独裁政府、还是一个民主政府行使权力都可能是一样暴虐的,因为不能排除民选政府以人民的名义来强制所有的个人。所以有一个最简单的标志是:第一,公众领域(国家、政府干涉)越小,个人的自由越大;第二,公众领域(国家、政府干涉)需要法治。这个就是从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自由主义小政府的概念,小政府、大社会。社会又是什么呢?如果国家是一个东西的话,社会不是一个东西,是我们所有的人成就了一个社会,社会经常在变化。我们在学校时候被教育要改造社会、改造文化,实际上这些社会里的东西不仅是我们这些人造成的,而是全世界造成的,是我们祖祖辈辈造成的,你怎么改变它。如果我们赋予一个人权利去改造,那么他就是天下最大的独裁者,我们将丧失掉一切,失掉自由的工作、自由的迁徙权、法律地位。 所以我今天讲的是一个建设性的概念,就是说我们的这种学校教育造就的是一种革命文化,认为社会有问题就用极端办法,很爽,但是你无权这么做。这是我说的自由与民主、自由与社会。现在的社会可能是在自由与不自由的状态中间的一个社会,它还会变,变到那儿,谁也不知道。

提问:同性恋是否有自由?为什么受到社会的歧视?
回答:首先应该问一下有同性恋倾向的人是不是自由。至于为什么受到歧视?我讲了我对社会的理解,如果说国家是一个东西的话,社会不是一个东西。那么他受到了哪些人的歧视?可以肯定他不会受到同性恋者的歧视,处境相同。那么歧视是来自于某些异性恋者,歧视来源于强烈的不适应。同性恋者想要摆脱歧视、得到自由的一个简单的办法是远离那些歧视你的人群,因为改变别人是一件很难的事情。异性恋者尽管没有对同性恋者的行为强制干涉的权利,但却有表达的权利,也就是说他有权利不喜欢你。作为一个政府是不应该制定歧视同性恋的法律,如果制定了就是对同性恋者自由权利的侵犯。 个人的歧视心理是一个没有办法解决的问题,何况人类的繁衍就是一个异性恋的方式。

提问:思维的自由重要还是身体的自由重要?
回答:这个问题让我想到过去媒体上说的两个词,不知道是否恰当,一个是反动、一个是黄色,我们的社会过去有两个禁忌??就是思想不能反动、身体不能黄色。除此之外你认为思维自由重要,你就把它放在第一位;如果你认为身体的自由重要,你就把它放在第一位。 但是思维自由本身确实不是我所说的自由,这个属于我所说的所谓内在自由,每个人都有,没有人能够强制你思维的自由。所以对于公众来讲、对于人群的利益来讲身体的自由要比思维的自由更重要,因为身体自由还包括有说话。思维的自由是你自己的一个修炼过程,如果你被利益驱使、被激情驱使而放弃理性的思考,那是你自己的事情。

提问:说说89事件
回答:按照我和主办方的约定不能回答。但是我联想到一个事情,两个概念??一个叫事实、一个叫真理,实际上我们经常把这两个概念搞混,譬如北京是中国的首都,有人会说这是真理,实际上这个不是我们所理解的真理。我讲的最原始意义的真理是什么?真理就是从古至今留传的一些价值、价值体系。过去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现在看是有点儿草率了。事实上经常是真理由真理本身来检验的,它是一个系统,一个东西能否成为真理是需要它的系统来检验的。当你选择了一种真理系统,譬如说当你选择了上帝作为真理的时候,你很难跟一个佛教徒进行真理的对话,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真理。但是真相,尽管每个人都有他诉说的真相,但是凑在一起很难不织成一个互补的图景。作为事实的真相是不冲突的,冲突的是人的诉说。作为旁听者我们可以有很好的办法把握基本真实,当然你需要一项资源??就是自由的信息,所以我特别觉得互联网是个好东西,成本很低。

提问:自由与生命体的关系?
回答:生命体是个个体,而自由是个概念。如果说一个动物被人拿着绳子拴着走,尽管它不能够说出自己是不自由的,但是它是不悦的。实际上人有很多能够说出来的知识和信息,但是还有90%以上的感受没法用言语表达,可是我们知道它是什么,这种现象经常发生在超感领域里。夫妻、恋人、好友中间误解最少,但是有很多感受却是很难用语言表达,90%以上的个人感受你是没法与第三人沟通的。这种知识是最宝贵的,你没法告诉别人,你也没法得知别人的那个90%的感受是什么,所以你有自由的权利,同时你也不应该强制他人。自由是一种生活的态度,如果你把自由作为真理,当然你就有了一整套的生活态度,我愿意把自由作为一种真理推荐给没有皈依宗教的无神论者。

提问:抵制日货游行是自发的吗?游行受国家限制是限制自由吗?
回答:我没有参加这个游行,我个人反对抵制日货,但是我相信游行的人大部分是自愿的。对于一个人自觉自愿的行为的反对才更有价值,如果是被迫的行为,你反对他有什么用?你更应该反对强制他的人。应该从两方面反对强制他的人,第一个从他强制人的角度上反对,第二个从抵制日货这个事情上反对。 游行受国家限制是否限制了自由?这个牵扯到了一个对法律的理解问题,就像对于自由的最大伤害是对自由的滥用、对法律的最大伤害是对法律的滥用。法律是人们交往规则的抽象,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可以交易但是不能偷盗、抢劫。交易中一方可以因为充分占有信息而占了大便宜,另一方上了当,但是法律并不会定为欺骗,因为信息不对等造成的交易,象这种法律是合法的法律。这种法律属于司法,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物权法等都是与我们有关系的,这些法律的制定是经验的积累的结果,千百年来行之有效的,只要人没有大的变化这些法律就不会有太大的变化。 还有大量的“法律”不是法律,就是那些属于公法范畴的,公法可以经常处于变化中,受人为的影响非常大。譬如宪法、国家的组织法、条例,往往是受当时民意的影响,全民公决定出来的法律未必是合法的,可能与人们历史悠久的习惯冲突,只是取得了一个法律的表面形式。只是把它叫法律,就像我说的那三种不是自由的东西,只是把它叫成是自由,把这种称作法律只是法律的误用,是借法律之名提升它的地位。实际上它是极大的受到当代人政治情势的影响。 那么游行受限制是否限制了自由,这是一个需要由法院进行裁决的事情。当然我个人的看法、这个是对自由的限制,尽管我不赞同他们,但是他们有表达反对日货的权利。这里面有两种情况,游行前组织者就申报并且被批准,那么游行就是完全合法的;还有一种情况是报上去了但是没批,这个就牵扯到一个报批程序的问题,也许报批程序可能不合法。 所以我说这种不合法的“法律”的存在,会造就一种不守法的习惯,大家会觉得守法有什么意义?因为对公法的不满而导致对私法的不满,反而伤害了法律的公正和严谨及其权威性。所以我觉得有一个很好的办法是对于公法进行法的意义上的审查,当然这些不是我们这些人可以做得到的,但是我们可以思考、讨论这些问题。

提问:自由是选择好环境?
回答:这个不是自由,这个是你对于个人处境的一种最良好的想像,自由有可能是一种选择权。你有可能认为选择了一个最好的环境,但是去了以后很糟糕,所以自由不能够保证你能得到这些东西。就好象一个流浪汉是自由的,但是他也朝不保夕,自由必然会带来风险,当然还有责任。不是积极行动就很好,有时消极也很好。

提问:放下是自由?
回答:这个是佛家说的自由,不是我说的自由,我说的自由就是说别人不强制你,这个别人可能是一个个人、公司、某个群体,一定是来自于人对于你的强制,这种强制使你不舒服、并打破你的计划。如果没有这些你就是自由的,尽管你执著追求事业,也是自由的,可以自由的追求,当然你也可以放弃,这是由个人的感受而定的。可能放弃后你少了很多的烦恼,执著是有很多的烦恼。

2005年8月

星期日, 七月 10, 2005

元规则:从蒙台梭利到哈耶克的自由秩序

蒙氏教育:
1。孩子独立决策和行为,不受监护人干扰
2。孩子不应干扰其他孩子工作。监护人要制止
3。其他孩子干扰,监护人要制止。


哈耶克:

每个人独立决策行为,不受法律限制

每个人不得强制他人自由,否则法律制止

每个人不受他人强制,否则法律制止


这里法律代表建筑于元规则之上的细则。监护人就是法律。

中国的经济成长还有几十年

只要北美和欧洲的经济自由主义潮流不退潮,则中国目下的进展不会停歇。

只要他们不锁国,而且为了本国的经济竞争力而继续放弃社会主义

担心的是他们的孤立主义复归。

言论自由减少交易成本

言论自由使每个人的语言被视为无压力的负责任语言

这样就是听闻者对言者形成前后同一的印象,并使言者为自身信用和自身形象的前后同一与合逻 辑,不得不慎重发言,且在众人要求的自身形象的“同一性"压力下,保持前后一致性。

一个自由的社会必然是个人趋向保守的社会,因为言论自由表达所形成的每个个人的形象定位鲜明,使每个人的交往选择成本都降低了。

集体主义造就的千人一面的服从之群众和放纵恣肆的命令之领袖。还有特立独行的精英分子御准的孤独演出。

面对问题,提出主义的解决方案,而后即变成主义先行,所谓旗号是指。

一个人如果轻易改变自己的定位和立场,会付出很大的代价,自由与责任共存。

格局:立宪派与(改良派)与民主派(革命派)

以自由为第一价值的立宪派
以平等为第一价值的民主派

在法国革命,俄国革命,中国革命都出现了并立的格局

而且分别向寡头和民粹靠拢。

秦晖所提出“更多的福利国家,更多的自由放任”是太讨巧了。

在传教士喜欢的中国和商人喜欢的中国,你总得有所倾向。

革命不是民主派的专利,立宪派也要革命

立宪革命。

政府不是东西

人可以

政府不可以

因为

1)政府不是人

2)政府不是东西

论自由平等概念的滥用--1949年前的中共

那个人,呼喊着平等,民主,公正的口号,摇动着爱国民主的小旗,

他允诺一切,还有个人自由。

一只分肉的狐狸,他决不会说:我是法西斯,我来了。

静心的观察,细细的谛听,他早就藏在历史的回声里。

他潜步而来,以英雄的形象

以人民的名义

以历史的名义

甚至以上帝的名义

向你袭来

你能分辨他吗?

自由而正义的法律就是试金石。

星期六, 七月 09, 2005

使中国人不自由的事情

计划生育

户籍制度

行业管制

政法委的超法律特权:双规。

中宣部

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

劳教制度

临时暂住证

荒唐的划分

程序民主 实质民主

积极自由 消极自由

没有实质民主,自由就是自由。

名词的处女航

发洋财:
我和小伙伴去村外机井附近的田里拾柴禾,拣到几根粗壮的树枝残骸,高兴间,旁边有年轻的社员(公社)善意地调侃道:“发洋财”啦 !

干活:
我在爷爷奶奶家住,爸爸回堡子(村子)里,请了一般年轻人,在院墙边砌个新灶火(厨房),中间歇下来的时候,爸爸说:“干活”。。。,新词,我们这里都叫zou活(做活)。

良心:
屋后的百娃是我的好友,有一次他对我说:xx太没“良心”了,我心里纳闷:凉心?热心是好的,凉心应该是个坏话吗,怎么也是好的呢?

普通:
小学课本里讲华政委二三事,有个老农,县武装大队借了他的粮食,华政委带人还他,他很感动,旁边有人告诉他这是华政委,他又感动:人家是华政委啊。华政委谦虚道:我也是“普通”一兵吗。由此我知道“普通”一词不是随便的人都可以用的,比如:城里人和喇叭里说的就是“普通话”吗。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夏忙收麦,爸爸回来帮忙收麦子,带了一本台湾中短篇小说选,我翻看,中间有一篇讲中产阶级家庭,女儿说父母太不考虑自己”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我很震动:这不是公然宣扬自私自利吗,而且还以天地之名,好猖狂啊。

真人不露相,露相不真人:
单田芳讲隋唐演绎,举国人听广播,讲到武艺精绝的江湖人士,一句口头赞所谓“真人不露相露相不真人”,我就纳闷:不露相怎么知道他是真人呢?

煽情:
王丹出狱后,94年来西安,说道太“煽情” 。

作秀:
刘晓波96年来西安,论道某人“作秀”呗。

无知之知:论没有道理的知识

由信仰支撑的,无法量化的知识__宗教,司法,传统,文化,道德,哲学,形而上学,法律,货币,交往规则.

皆被唯理主义者视为愚昧,无理性,需要理性证明,否则即应推翻的教条,旧的保守,反动,阻碍发展的意识形态。

所有的既得利益,无论是个人的还是集体的,都非人类利益之所在,和应于无条件支持的。而应支持的规则却不是人类设计无法用理性证明的知识和经验积累。

科学检验

受制于人类理性,人是不可能认识自己。思维搞不清思维 。

非理性知识 策略 宗教与迷信

让我们先得自由,再来谈自由之恶。

中国自由主义者的困境

等??

等待思想者
等待宣传者
等待组织者
等待行动者

好在国际大环境对自由主义者有利

从近代以来,中国政局的变迁就深受国际间的影响了

今天也是如此

中国当前和长期的两大问题:政治腐败和环境污染